
一名33歲的馬來西亞男子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將於2026年10月10日在法院受審。
2026年10月8日,警方接報稱,一名61歲的女性受害者接到自稱來自星展銀行(DBS Bank)的陌生電話。對方告知其銀行帳戶出現了未經授權的交易,並指示她聯繫一名中央禁毒局(CNB)官員。隨後,受害者撥打了對方提供的新加坡註冊手機號,與一名自稱是禁毒局官員的人員通話。
該名所謂的禁毒局官員告知受害者,她的銀行帳戶正在接受調查,並要求她上交貴重物品以協助調查。受害者信以為真,於當日將總價值約1萬新元的金飾及其他貴重物品交給了一名男子。隨後,受害者意識到自己被騙並向警方報案。
通過後續調查以及移民與關卡局(ICA)和警方行動指揮中心的協助,網絡指令部(Cyber Command)的警員鎖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一名33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並在報案後六小時內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僱於一個被認為是跨國詐騙團伙的未知組織,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貴重物品或現金,並將其轉交給其他未知人員。
該男子將於2026年10月10日在法院受審,被指控觸犯《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第51條,涉嫌協助他人保留犯罪行為所得利益。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或處以不超過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觀察到,馬來西亞國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呈上升態勢。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鞭、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則可能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懲犯罪者。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人員——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後續領取。
切勿與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轉移加密貨幣,或上交名表和黃金;
要求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未經驗證的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察或其他政府官員。
如果您有任何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信息或產生懷疑,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追回的貴重物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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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10日 凌晨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