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人士無奈去做合約員工,到底有沒有保障?

2018年05月06日   •   3萬次閱讀

有新加坡招聘顧問公司Page PersonnelSingapore向3800多名專業人士了解他們對合約性質工作的看法後,發現新加坡當地有60%的專業人士,都因無法找到合適的全職工作,甚至是失業過一段時間後,最終無奈去做合約員工。

事實上,不少人認為,合約工作存在著沒有工作保障、缺乏員工福利等缺點,因此感覺對公司的歸屬感較低,那到底在新加坡,合約員工有沒有保障?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所謂更新制合約員工,指的是在定期合約下受聘的員工,員工合約一旦到期,除非獲續約,聘期將終止。

在去年12月20日,勞資政三方推出一套新指導原則,在更新制合約下受聘僱的員工,將會獲得更多的保障,例如享有年假與病假福利等。

根據法律,這類合約員工只要符合一些標準,如連續履行滿三個月的合約期,就應在僱傭法令等法令下享有年假、病假、產假等假期福利。

不過,過去很多僱主為了避開這些福利,每次和員工簽約都不會超過三個月,甚至可以在相隔一段時間後才續約,導致員工即使長時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也無法享受福利。

在新指導原則下,合約員工的合約期一旦滿14天,僱主只要在一個月內更新合約,勞資政三方就鼓勵僱主將兩段合約期並在一起計算。這表示如果加起來的合約期達三個月,僱主應根據合約時長,按比例估算假期給員工。

對於合約員工來說,應該多多了解相關福利政策,適當情況下合理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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