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籍男子金某因涉嫌參與一起跨國洗錢案,於上周四(9月4日)在新加坡法院承認五項控罪,包括欺詐及違反《貪污、販毒與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CDSA)。另有16項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量。
這起案件的運作模式十分隱蔽。據案情披露,金某於1998年在韓國服刑期間結識了同獄犯車某,並保持聯繫。2013或2014年間,車某以「合作商業機會」為由,邀請金某來新加坡。抵新後,車某才告知實際計劃:要求金某接收從境外走私進來的現金,購買大量金條,並將金條隱藏於氣動扳手內非法運往韓國和日本。

現金通過改造後的「油脂泵」從韓國或日本走私進入新加坡。每個油脂泵可藏匿20萬美元現鈔,每批貨物運送三至四個泵,即單次可偷運60萬至80萬美元。金某在2014至2017年間,共接收了高達15億5442萬新元的資金。
他用這些錢向一名指定珠寶商購買了近2萬8000條一公斤重的金條,並將其中2萬3535條金條分505批藏入氣動扳手,再以貨物形式發往韓國和日本。
由於操作規模不斷擴大,金某最初在丹那美拉住所進行的活動後來轉移至開發路(Hoy Fatt Road)的一處工業單位,以處理更多走私物品。案件目前已延後至10月1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