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持大麻是為研究 前房屋經紀被判死刑

高庭。(圖:CNA)
為研究和開發而走私大麻?法官駁回前房屋經紀持有大麻的理由,判其強制性死刑。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之前任職房地產諮詢公司Huttons Asia的34歲房屋經紀Seet Poh Jing,走私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罪名成立,前天(2日)在最高法院被判強制性死刑。
被告於2018年6月28日被警方逮捕,肅毒局人員在其車輛中查獲五塊 「植物物質「。經化驗,這些植物物質含有至少4509.2克大麻混合物。當局也在其手機中發現群發的毒品廣告信息。
辯方:被告盼將毒品用於研發
辯護律師辯論稱,被告希望將毒品用於研發,不是在運毒。他也說,被告對大麻有濃厚興趣,除了食用大麻外,他還對培植大麻二酚(Cannabidiol)和其潛在用途頗感興趣,因此開始向聯繫人諮詢有關開設大麻相關生意的可能性。
律師也以一份精神報告為依據表示,Seet Poh Jing曾患有藥物引起的輕度躁狂症,導致他做出魯莽和衝動的行為,以提取大麻二酚油來建立大麻事業。
對此,控方指這是被告事後的想法,與證據並不一致,且他也不符合藥物誘發躁狂症的診斷要求。
法官See Kee Oon表示,被告無法證明開始擁有大麻是為了研究所需,並認為是一種事後的想法。
法官表示,根據被告之前所錄的口供,如逮捕一天後的口供,並沒有提到要做研究,而是說大麻混合物是為了幫助朋友,讓他們有安全感。被告被逮捕一個月後表示,詳細的大麻銷售策略取決於朋友的經濟能力等,均未提出是為了研究。
「儘管被告對他的新研發企業充滿熱情,但他顯然沒有掌握從毒品中提取大麻二酚的技術,也沒有這方面的計劃。 」
法官指出,被告相信新加坡將大麻合法化只是時間問題。被告曾通過姐妹認識資深律師Kertar Singh尋求其建議。他希望律師能在與新加坡大麻種植有關的法律問題上提供幫助,並請律師安排與當局就此事進行約見。
Kertar Singh提交的證據顯示,他曾告訴被告在我國開設大麻咖啡館幾乎不可能,並讓他不要再對此抱有想法,也拒絕幫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