恫言要殺掉同事 男子被判監禁四個月

國家法庭。(圖:TODAY)
本地一名男子因不滿對女同事作出威脅而被開除,向前上司和女同事發簡訊,揚言要傷害、甚至殺害他們,被判監禁四個月。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24歲的被告Mustaqim Zakaria前天(15日)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刑。另外兩項類似控狀和一項拒絕提供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給警方控狀在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自去年6月至今年1月在國立大學醫院擔任傳送員。
他在去年12月獲取了一名30歲女同事的電話號碼,隨後多次邀約對方見面,詢問她的行蹤,讓對方感到不適,因此屏蔽了信息。
被告惱怒之下告訴32歲的主管,他想要扇女同事一巴掌,還想殺了她。
主管通知上司關於被告的行為,隨後被令於1月31日沒收了被告的門禁卡,被告再次惱羞成怒,把卡仍在地上,離開了醫院。
被告隔天晚上9點20分左右,發了一條語音簡訊給主管說:「我寧願被判死刑,也要射死你。」
然後他又發了一則簡訊給女同事說她將「死在他手裡」。
副檢察官在庭上表示,被告患有輕度的智力障礙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但精神科醫生髮現這些與他的犯罪行為沒有關聯。被告在法庭上還威脅要「轟炸新加坡」。
副檢察官指出,這不是被告第一次威脅要殺害他人。被告曾在兩年前因在公共場合持刀威脅恐嚇他人而被判坐牢21個星期。
由於被告已被還押,他的刑期將從2月7日算起。
刑事恐嚇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十年、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