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庭。(圖:TODAY)
一名本地男子允許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洗錢,被法庭判處坐牢四年半,罰款550元。
新傳媒英語新聞網CNA報道,44歲的被告穆利安迪(Mohamed Muliandy Mohd Moksin)2023年8月間在監獄戒毒期間結交損友,慫恿他提供網絡銀行個人資料,以換取350元的報酬。過後,犯罪分子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以他的名義開設另外三個戶頭,總共轉移了140多萬元。
涉案的金額相信是詐騙所得,受害者包括一名有意在Facebook購買拖把,但卻墜入釣魚騙局而損失7萬6000多元的62歲婦人。
去年9月初,被告在保釋期間通過應用程式WhatsApp認識另外一人,對方以200元的老虎機遊戲點數換取被告的銀行戶頭資料,並利用戶頭轉移詐騙所得。其中一名受害者是墜入冒充警員騙局的73歲老婦,總共損失超過97萬多元。
被告今年初又被發現吸食冰毒,在4月8日被中央肅毒局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