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旅遊簽在新加坡,入境超過一月 才發現怎麼辦?

2018年05月25日   •   1萬次閱讀

網友求助:給父親申請簽證,原本一個月內申請延期給到89天,這次被自動撤回但是沒有發現,才發現沒批,已經入境超過一個月,怎麼辦?

一位網友發來的關於父親逾期逗留的求助信息,不少熱心網友秒回幫忙

幫助查閱了新加坡移民局(ICA)的相關文件,找到以下幾項關於逾期逗留的條例:

新加坡移民局網站:http://www.ica.gov.sg/

* 根據移民條例第133條,逾期逗留將面對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兼至少3下鞭刑。如果逾期逗留者不適合接受鞭刑,可以以罰款不超過6000新幣代替。

看見以上這麼嚴厲的處罰條例,令人不禁為網友的父親捏一把汗

突然想起朋友的媽媽也曾有類似經歷,可以給些參考。她們也是在不知情和疏忽的情況下,媽媽逾期逗留了好幾天。發覺後,就馬上帶上她前往移民局辦理,需要準備的文件有:護照、入境卡、當事人的出生證明、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證明,逾期逗留的原因(解釋信)。然後到移民局排隊拿號和填寫相應表格,到櫃檯辦理。

表格長這樣子:

還有很重要的提醒,就是寫解釋信的時候,一定要強調是初犯,還有就是證明當事人確實是在不知曉的情況下違反條例的,向長官求情通融,並且保證會儘快離開出境。

新加坡是出了名的法制嚴謹國度,各位朋友在申請親屬來新團聚天倫的時候,一定要清楚了解政府相關的法例法規,以免樂事變成遺憾。

根據新加坡移民局的最新統計數據,2015年逾期逗留者總共有1591人,相比2014年的1690人少了近一百人

#希望以上解釋能幫助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