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將一系列措施,以加強對新加坡數字支付代幣(DPT)或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的監管,包括不能為散戶的加密貨幣交易提供任何獎勵,也不能接受用新加坡發行的信用卡支付的交易,以限制潛在的消費者傷害,並提高技術和網絡風險管理的水平。
這些措施將於2024年年中起分階段實施,涉及消費者訪問、商業行為和技術風險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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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消費者訪問
MAS將對新加坡零售客戶的加密貨幣交易進行限制,以防止他們過度投機或承擔過高的風險,零售客戶也稱散戶,是指非合格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的客戶。
根據新規定,服務提供商不得接受當地發行的信用卡或簽帳卡付款,因為這些方式會讓零售客戶輕鬆獲得債務融資,與MAS限制賒購加密貨幣的政策意圖背道而馳。服務提供商還應該通過不提供任何加密貨幣交易激勵措施來阻止零售客戶進行加密貨幣投機。
此外,服務提供商不得提供融資、保證金或槓桿交易,這些方式會放大零售客戶的損失,在確定客戶的凈資產時,他們還必須限制加密貨幣的價值,因為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很大,可能導致客戶的凈資產出現大幅變化。
「零售客戶通常不全面了解相關風險,並且可能缺乏財務資源來承受加密貨幣市場中典型的巨額損失。
金管局視加密貨幣為高波動資產,不適合散戶,新出台的監管規定將提高散戶參與加密貨幣交易的難度,也間接保護他們免受加密貨幣價格波動的影響。」MAS表示。
只有合格投資者(目前定義為個人凈資產至少為200萬新元的人)才能不受這些規則的約束。加密資產可以構成這 200 萬新元的一部分,但可以使用不超過個人持有的加密資產價值的 50%,或最多 200,000 新元,以較低者為準。
加密服務提供商還必須確定客戶的風險意識才能訪問他們的服務,他們必須向客戶提供充分的風險披露,並要求客戶通過測試來證明他們對加密貨幣的基本知識和風險的理解。
默認情況下,服務提供商必須將所有客戶視為零售客戶,但機構投資者除外。
02 商業行為
MAS為加密服務提供商制定了商業行為規則,要求他們遵守誠信、公平和透明的原則,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新加坡加密貨幣交易所Independent Reserve新加坡執行長佩雷拉(Lasanka Perera)指出,散戶對加密貨幣這個資產仍有強烈興趣,新規定可為散戶提供一定的保護作用(ring-fencing),確保他們充分了解加密貨幣投機風險。
DTP提供商必須識別、減輕和明確披露潛在和實際的利益衝突,例如他們是否從客戶的交易中獲利,或者他們是否與提供的加密貨幣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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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必須公布管理DPT上市的政策、程序和標準,包括他們如何選擇、審查和監督加密貨幣的質量和安全性。
他們還必須制定有效的政策和程序來處理客戶投訴和解決糾紛,包括提供客戶投訴渠道和聯繫方式,以及在合理的時間內回復客戶的要求。
金管局針對加密服務提供商應具備的消費者保障和商業行為提供指引,新舉措有助鞏固當局與業界深入討論後的結果,令人鼓舞。今年7月,金管局已發布對DPT服務商的第一階段監管要求,包括在今年底之前將客戶資產置於法定信託財產之下,限制DPT服務商為散戶提供DPT借貸和質押服務等。
03 技術風險
MAS將要求DPT服務提供商保持其關鍵系統的高可用性和可恢復性,以符合當前對金融機構的要求,這意味著他們必須確保系統能夠在正常和異常情況下正常運行,並能夠在發生故障時迅速恢復。
他們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客戶的數據和資產,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篡改或丟失,這包括使用強密碼、多因素身份驗證和加密技術來保護客戶的帳戶和交易。
還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測試和審計,以及及時報告和處理任何安全事件或漏洞。
MAS副董事總經理(金融監管)何赫恩女士表示:「DPT服務提供商有義務維護與其平台互動並使用其服務的消費者的利益。
雖然這些商業行為和消費者准入措施可以幫助實現這一目標,但它們無法使客戶免受與加密貨幣交易固有的投機性和高風險性質相關的損失。
我們敦促消費者在進行這些交易時保持警惕並格外小心,不要與不受監管的實體打交道,包括那些位於海外的實體。」
這些監管措施將通過法規和指導方針實施,從明年年中開始分階段生效,為DPT服務提供商提供充足的過渡時間,實施這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