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下屬拿走拖鞋擺安全鞋 公司董事破壞致命意外現場判罰

2025/03/23   •   3571閱
新加坡貨櫃服務公司董事林春輝因員工在工作場所穿拖鞋發生致命意外,指示下屬擺放安全鞋並拿走拖鞋被判罰。案件涉及工作場所安全疏忽、違反安全規定及破壞工地意外現場等問題。了解工作安全的重要性,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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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被告林春輝和公司日前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員工穿拖鞋工作時發生致命意外,新加坡一間貨櫃服務公司董事指示下屬,在員工遺體旁擺放安全鞋並拿走拖鞋,以掩蓋工作安全疏忽的事實。

《聯合早報》報道,這一偷龍轉鳳的操作被公司監視器拍下,董事和公司事後各被控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控狀。

被告是49歲的林春輝(譯音),事發時是貨櫃服務公司的董事。林春輝和公司周四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和20萬元。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8年11月22日晚上7時20分,地點是公司位於文禮布羅街的工作場所。不幸喪命的是楊謙崇(譯音),事發時是公司的一名營運經理。

根據案情,楊謙崇在事發前駕著叉車,打算把貨櫃旁的物品清走。當楊謙崇打開貨櫃的左門時,裡頭一捆重達577公斤的橡膠板掉落,他被砸中,當場重傷不治。

法庭文件顯示,掉落的橡膠板堆放方式並不穩固,並且可能在搬運過程中移位。

被告在事發時穿著拖鞋,這不符合公司的工作安全準則。調查顯示,林春輝事後要求一名下屬將一雙安全鞋擺放在死者的身旁,並將拖鞋帶回辦公室,下屬照做。

殊不知,下屬的這一行徑都被公司監視器拍下,進而揭發林春輝的罪行。林春輝因破壞工地意外現場,牴觸法律。

公司則因未採取安全措施,給予員工足夠的安全指示,導致楊謙崇的身亡,而被控上庭。

控方指出,死者在事發時穿著拖鞋,而非安全鞋,他在操作叉車時,公司也沒有安排主管監督。此外,公司也沒有為死者進行叉車操作的安全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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