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23歲男子,涉嫌在公共場所偷竊及攜帶攻擊性武器。
案件發生於2025年8月10日晚上約10時35分。當時,警方接報指在聯邦道西段有一名男子因涉嫌盜竊一條金項鍊而被民眾截停。該條金項鍊市值約1萬6400元。事主此前在Carousell平台上掛牌出售該項鍊,並約了一名潛在買家在文禮道4段見面。會面期間,事主將金項鍊放在電子秤上展示重量時,該名男子假稱想更仔細查看項鍊,趁機搶走項鍊後逃跑。
事主隨即追趕,並在一名路人協助下,於聯邦道西段成功將該男子截停。警方到場後,在其身上搜出被盜的金項鍊及一把摺疊刀。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8月12日被控上法庭,罪名分別為《刑法典》第379條文的偷竊罪,以及《腐蝕性與爆炸性物質及攻擊性武器法令》第6(1)條文的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罪。根據相關法律,偷竊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而攜帶攻擊性武器罪則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並不少於六下鞭刑。
警方提醒公眾,與潛在買家或賣家面對面交易時,務必保持警覺,注意周遭環境,尤其在攜帶貴重物品或大量現金時更應提高警惕。切勿前往偏僻地點,如發現可疑人物或行為,應立即撥打『999』報警。
另於2025年8月11日,在文禮警區舉行的嘉許儀式上,57歲的見義勇為者李耀泰先生獲頒『公眾協助獎』。當時,他在協助制服嫌犯後主動報警,其英勇行為獲文禮鄰里警察中心指揮官、警司黃偉賢親自表揚。黃警司讚揚他展現公民責任感,協助維護新加坡的安全與治安。
從嫌犯身上繳獲的金項鍊照片 ▼

從嫌犯身上搜出的摺疊刀(長15.5厘米)照片 ▼

文禮鄰里警察中心指揮官黃偉賢警司向李耀泰先生頒發公眾協助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