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5日晚6點41分,一名公交司機因被騎車人攔路,竟在坡道上將對方狠狠摔向路緣,引發全網熱議。3月24日,涉事司機在法庭上當庭認罪,最終被判處7天監禁。
司機連按10秒喇叭,騎車人反手攔車
55歲的洪恆全駕駛Go-Ahead新加坡85路公交車,行駛在榜鵝東道最左側車道。當紅燈亮起,他在榜鵝田野步道交叉口停下。此時,49歲的騎車人謝孟強停在中央與右側車道之間。
綠燈亮起後,謝某突然變道,強行插到公交車前方。據《新明日報》報道,洪司機立即連按10秒喇叭,謝某則減速逼停公交車,最終用自行車直接堵住車頭。

來源:Roy Chiang 於 Facebook
手機被搶,街頭爆發激烈搏鬥
兩人隔著車窗對罵,洪司機打開前門,掏出手機拍攝。不料謝某竟直接衝上公交車,一把奪走手機!洪司機怒吼:「那是我的手機!」隨即一把揪住謝某的脖子。
兩人下車後,在街頭展開肉搏。洪司機拚命搶回手機,謝某在掙扎中將手機摔落路面。洪司機趁勢猛推謝某,將其狠狠砸向水泥路緣,導致對方胸部重重撞地。
謝某掙紮起身,抬腿猛踢,卻被洪司機靈巧閃避,隨即被死死按在地上。洪司機高喊路人報警,圍觀群眾紛紛上前,才將兩人拉開。

來源:Roy Chiang 於 Facebook
騎車人重傷:肋骨斷裂、眼底出血
救護車抵達後,兩人被送往醫院。洪司機手掌根部疼痛,小指需佩戴錘狀夾板,住院14天。
謝某傷勢更重:肋骨骨折、右眼出血、頭皮腫脹、胸腹及腳趾多處淤青,接受3天病假,並赴診所複診。
司機獲輕判:7天監禁,騎車人5月再受審
3月24日,洪司機在法庭上承認「故意造成傷害」罪名,法官亦考量其「擾亂公共秩序」之行為。

檢方指出,被告無犯罪前科,且衝突始於謝某搶奪手機,認為7天監禁足以懲戒。最終,法官判處洪司機監禁7日。
而騎車人謝某則對「擾亂公共秩序」罪名提出不認罪,案件定於5月4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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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來源:Roy Chiang 於 Facebook 及 MS News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