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氛圍下,我們看到新加坡華文報章在提及索賠行動時,其遣詞用句也出現明顯的變化。這裡就拿8月25日《星洲日報》的為例,它在動員人們出席當天舉行的群眾大會的社論中,把「肅清行動期間」稱為「日軍占領時期」,把「蒙難華人」稱為「無辜平民」,把「向華人勒索奉納金」稱為「向新加坡人民勒索」等等,明顯地看到隨著形勢的變化,報章也做出淡化「仇日」以及「華人」色彩的配合。
被騎劫的群眾大會
8月25日的群眾大會,根據報章報道,出席的各族群眾超過十萬人,會議通過三個議決案:1、聯合馬來亞、沙巴、砂拉越各地人民採取共同步驟,向日本追討血債;2、血債不還,即發動人民實行對日本人不合作運動;3、不達目的,即要求政府停止准許日本人入境。李光耀總理也出席大會,並在會上發表演講稱:「政府經過詳細的考慮,研究各方的情況,才決定主持今晚的大會。這個決定是非同小可的,因為今晚的大會通過三個議決案之後,政府對日本政府的態度,就必須改變,我們一旦接受了一定的立場之後,就必須堅持達到合理的解決」。他還同時做出感性的陳述,宣稱他的妻舅和吳慶瑞都是義勇軍成員,自己也在日軍的檢證行動中死裡逃生,對「這個題」他「感同身受」。

李光耀總理在群眾大會上引導群眾高呼口號。(圖片來源:新加坡檔案館) 在即將宣布大選前,對這場精心布置的群眾大會的舉行,李光耀總理顯得很滿意,雖然大會舉行的中間,出現一些觀眾鬧場,他反而覺得幫他加分,一切勢態發展都在他的掌控中。他在事後這麼回憶:「在這樣的場合,他們鬧事,我就得展示我的機智和鬥志,面對他們的威脅,我因而大大地提高了自己領袖的地位」(見《李光耀回憶錄》)。
9月3日,政府突然宣布舉行大選,這場群眾大會,相信為執政黨布置的大選博得不少的選票。9月16日,馬來西亞宣布成立,新加坡成為馬來西亞的一個成員邦。9月21日,行動黨在大選中蟬聯執政。
索賠行動重新停滯不前
在贏得大選之後三天,新加坡邦總理召見各族商會代表,首先保障政府對於索賠問題的立場「絕不改變」,不過,話鋒一轉,強調「對這個問題應採取實際、行得通的態度。日本的賠償,不一定要現金,如以貨品抵值也行。」李光耀總理講話所表達的立場,與在群眾大會的宣布,明顯有所退卻。
由於馬來西亞成立,新加坡外交事務交由中央政府管轄,索賠這燙手山芋轉入馬來西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手上。1963年9月27日,總商會致函東姑首相,請求全權處理向日索賠問題。不過,一直到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時,索賠問題始終進展緩慢,在這期間總商會還應東姑首相建議,把「Atonement Sum」(謝罪金)改為「Goodwill Payment」(善意酬金)。
至於紀念碑的興建,雖然不在中央政府的管轄範圍,自從1963年6月15日,由李光耀總理主持動土禮之後,也進入冬眠狀態。興建紀念碑工程的拖延,原因是政府建議,遺骸須瘞葬在蔡厝港墳場,海濱公園僅供建築紀念碑。而總商會的意見是,在不妨礙衛生的條件之下,遺骸應安葬在紀念碑下,這樣才有留存後人憑弔的價值和意義,也能告慰冤魂。一直到1966年1月末,紀念碑建立方案始獲總理李光耀批准。總商會3月末開始招標,4月23日建築工程始得進行。
民間索賠偃旗息鼓
建碑一事有所進展,可是向日索賠一事卻停滯不前,坊間頗有怨言。1966年7月4日,總商會聯合各社團為李光耀總理訪問歐亞各國歸來,借設宴洗塵之機,重提向日追討血債一事。主賓李光耀總理的答詞,從中華總商會的會議檔案,可以看到總商會董事的不滿情緒:「李光耀總理所發表答詞,似乎給予聽眾一種印象,覺得李總理對於向日本追討血債事,未如本會一樣迫切。」後面作了一個結論:「記得1963年本會在大草埔召開追討血債群眾大會之時,李總理在會中演說曾大力支持,此次發表此種言論,殊屬令人費解。但無論如何本會既有表明,政府欲採取放鬆態度,本會責任已可減輕,因本會縱慾交涉,若無政府作後盾及其他配合,實難為也」(見《中華總商會第33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記錄》) 可見新加坡獨立後,面對越來越強勢的政府,總商會的索賠行動走得如履薄冰。
1966年10月25日日本外相椎名悅三郎訪問新加坡,在與新加坡外交部長拉惹勒南會談後,發表聯合聲明,宣稱雙方就血債一事已達致協議,日本決定交付新加坡5千萬元,其中2千5百萬是「贈款」,另外2千5百萬元是「貸款」。
10月25日,總商會擬與日本外相商談未果。25日李光耀總理召見總商會代表,解釋新日政府解決血債的協議。31日復致函總商會,說明「新加坡政府達致此項決定乃為我國經濟發展之實際問題著想」,在函末警告「台端記取確保此項問題不致再為日後之爭端」。當天下午,總商會董事即刻開會討論,隔天答覆李總理說:「會眾對於函中所提政府為我國經濟發展著想所採取之決定,至為了解,惟僉以為是項決定恐與1963年8月25日本國各民族向日本追討血債群眾大會議決案未盡相符,敝會實難向群眾交代,至感遺憾!」
11月4日,李光耀總理復函總商會稱:「關於接受日本政府所提建議,此乃新加坡政府方面所作決定。政府並非邀托貴會向人民解釋政府所作決定。因此,向新加坡人民交代乃新加坡政府之責任」。字裡行間擺出強勢政府的姿態,讓總商會情何以堪。
新加坡政府以經濟發展作為考量,對日本讓步。在形勢比人強的情況下,民間索賠運動只得委曲求全,偃旗息鼓。
1967年2月15日,日本占領時期死難人民紀念碑終告落成,李光耀總理在主持揭幕禮時,致辭稱:「今日我們集合在這裡,並不是要撩起舊日的仇恨火焰,也不是為了清算血債,我們是要悼念那些在新加坡的一場歷史大災難中死難的無辜和無助的男女同胞。」李光耀總理希望藉助紀念碑的落成,為這段新加坡民間追討血債的運動畫下永遠的休止符。
注*:對照《李光耀回憶錄》英文版,這段引言的官方中文翻譯很不到位,不揣淺陋,嘗試重譯如下,希望有助於閱讀拙文,附上英文原文,以資參考: I was not anxious to work up this issue, but the problem was not going away. The (SCCC) had decided to bring the (『blood-debt』) to a head, and as I was planning to hold elections just before Malaysia Day, I had to press its demand, whatever the consequences in terms of Japanese investment. 我不想炒熱這個課題,但是這個問題揮之不去。由於我計劃在馬來西亞成立前舉行大選,中華總商會決意把追討「血債」追究到底,我必須順應他們的要求,不管日本投資會出現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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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怡和世紀》2022年02月第46期。作者為《怡和世紀》編委林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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