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在保姆家逝世,父母感嘆,原本沒計劃請保姆,但無奈受三大因素限制,豈料間接造成孩子丟命。
《新明日報》前天報道,楊振成(30歲,會計助理) 和杜靜蕾(30歲, 會計助理)將半歲大的兒子楊璟昱交給保姆照顧, 豈料兒子午睡後, 被發現臉部朝下,臉色發紫,已經沒呼吸。事後,兒子在醫院被宣告死亡,警方介入調查。

楊振成和杜靜蕾說,基於3大因素導致他們無奈得請保姆。(檔案照)
楊振成受訪時說,4年前和還是女友的妻子來獅城打拚,2人在2020年6月註冊,並在去年6月生下兒子。
談及當初請保姆的決定, 楊振成說,第一因素是受冠病疫情影響,妻子生產前大馬仍實施行動管制令,回馬VTL也還沒有著落,讓原本想回新山生產和坐月的打算落空。
孩子出生後,由於楊振成和妻子的收入只有4000多元(約1萬2000令吉),加上兒子是外國人身份,無法享有任何津貼,托嬰中心的收費逾1800元(約5400令吉),所以只能找保姆,每月付費900元(約2700令吉)。
另外,妻子也已用完了兩個月產假和一個月的無薪假,無法繼續請假。
楊振成說:「畢竟還得謀生,我自己為了方便接送小孩,辭去了在裕群的工作,轉而到後港附近上班。」
他說,妻子和兒子兩個月前已經申請成為新國公民,若能負擔得起托嬰中心的收費,或當初沒有冠病,能順利返回新山待產,命運或許不同。
妻子杜靜蕾則說,當初家人通過「Find Nanny」網站找到該保姆聯絡,對方稱有10多年在託兒所工作的經驗,還說當時正在幫忙照顧10多個小孩。
「我們上保姆家視察時,她住家有很多嬰兒專用設備,包括清洗和消毒奶瓶等工具。保姆也稱偶爾會找她母親幫忙顧小孩,並表示最多只會顧三個嬰兒。」
據了解,除了照顧死者,涉事的保姆也在照顧9個月大和近1歲的寶寶。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家長說,保姆照顧女兒逾七個月,一直以來都很盡責。
這名家長說:「寶寶的反應最直接,我孩子每次來保姆家都顯得很開心,也被養到白白胖胖。雖然我知道這件事,但這是一件不幸和遺憾的事,所以還是會繼續讓保姆照顧我們的小孩。」
每半小時須檢查寶寶情況
其他受訪的陪月與保姆公司老闆說,公司一般會替保姆擬定時間表,規定保姆每半小時檢查寶寶的情況,以確保安全。
Super Nanny Services老闆蔡家裔說,公司會讓陪月嫂和保姆接受培訓,這些課程一般由醫院護士進行,指導她們照顧寶寶的正確方式。
公司也會教導陪月嫂和保姆注意衛生情況,以及學習如何應對緊急狀況,比如,如何做心肺復甦等。
另外,公司也會替保姆和陪月嫂擬定時間表,要求她們根據擬定的時間表,喂寶寶喝奶、打嗝和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