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馬來西亞男子試圖攜帶逾39萬元的非法收益入境新加坡,遭當局識破。(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一名男子欲攜39萬8775元,以及1621令吉的非法收益入境新加坡,但在過關時被識破,不僅現款全數充公,還吃上牢飯。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5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張金英(譯音)去年5月23日,企圖帶著巨款從新加坡大士關卡入境被捕。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轄下的特別欺詐調查組,以及移民與關卡局的執法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張金英的汽車後廂有個袋子,裡面裝有39萬8775元和1621令吉。
由於張金英未準確申報所攜帶的現金,也無法合理解釋這些錢的來源,因此被懷疑是非法所得,隨後被查扣以備進一步調查。
當局的調查揭露,這些款項是張金英在馬來西亞從事非法賭博活動、充當大耳窿跑腿所賺取的佣金。
張金英今年3月26日在當地法庭,對持有犯罪收益和對跨境現金流動作不實申報的控狀認罪。他隨後被定罪,判處監禁10個月零3天。
新加坡法庭在4月16日也批准控方申請,全數充公查扣的現金。
新加坡警方提醒旅客,在新加坡出入境時,若攜帶總值超過2萬元或等值外幣的現金,或不記名票據,都必須申報。
違法者可被判處罰款最高5萬元,或長達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法庭也可能下令充公任何與罪行相關的錢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