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案情顯示,男子堅信鄰居對他造成的攻擊,這想法是「根深蒂固的錯誤信念」,與他同住的父母也證實,這情況不是事實。(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患有妄想症的男子誤以為鄰居攻擊自己,竟在家中燒炭,最終引發火災。
《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名44歲男子的魯莽行為導致火患罪名成立,法官判他接受兩年的強制性治療。
火災發生於今年5月4日晚上,地點是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14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44歲的被告劉哲遠(音譯)之後被控魯莽行為導致火患,他於上個月22日向法庭認罪。
法庭於前日下判時,判以被告必須接受兩年的強制性治療。
這次火患造成八名居民和兩名消防員送院。惹蘭勿剎市鎮理事會評估,該火患對公共區域造成損毀,預計維修費用介於8萬至10萬元之間。
被告住家內燒炭以驅趕鄰居「攻擊」
被告過去兩年,自覺樓上鄰居故意用雷射束照射他,同時通過天花板傳送強烈電流騷擾他。
案發當天,他再度認為自己被鄰居攻擊,導致頭部和耳朵疼痛,於是決定燃燒火炭以驅趕鄰居的攻擊。
火勢隨後不斷擴大,先是燒著塑料窗簾,然後蔓延至整個單位。
被告屬於中度妄想症患者
被告事後接受心理衛生學院評估,院方認為他在案發時患有妄想症。這一結論是基於他在過去兩年間持續向院方反映,認為鄰居對他進行身體傷害及迫害。
法庭指出,男子堅信鄰居對他造成的攻擊,這想法是「根深蒂固的錯誤信念」,與他同住的父母也證實,這情況不是事實。
由於他長期執著於這些想法,並因自認為受到騷擾而承受明顯精神困擾,其病情屬中度程度。
不過報告指,他在案發時並非精神失常(unsound mind),仍然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