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一名中國男子被控上新加坡法庭!!被控罪名是涉嫌賄賂移民局官員。
在庭上,他沒有認罪的意願,案件延後再審。
根據新加坡相關法律,如若貪污罪成,違例者最高可判10萬新罰款,或最長5年監禁,或2者兼施!
圖源:早報
中國男子因行賄30新被控
新加坡對行賄0容忍!
事情發生在今年的8月8日,樟宜機場第二搭客大廈的抵境廳(Arrival Hall)的等候室里。
當時,41歲的魏某正在等待移民官員審核證件,突然,他拿出30新元賄賂對方,作為感謝對方讓自己入境的酬勞。
移民局官員對此大為震驚,他不僅沒有接受這筆賄賂,並且還上報了此事,該案件目前已經交給貪污調查局處理!
當事人 圖源:海峽時報
周五,魏某在兩位親人的陪同下出庭。他在庭上並未表明有認罪的意願,並指出需要考慮是否需要聘請律師。
目前該案件延到9月25日過堂。
這件事很快就傳回了中國,有小夥伴為他辯解,他可能以為新加坡和其他東南亞國家一樣,要給小費。
也有小夥伴覺得,他可能是害怕入境被拒,需要好好查一查。
不管是出於何種心理,給政府官員塞錢這種行為,在新加坡都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
無關金額大小,哪怕是1元錢,在新加坡也是貪污行賄!
只能說,魏某這種做法,算是在給新加坡反貪局送業績.......
別說魏某這個外國人了,就連新加坡的高級官員,在鐵面無私的反貪局面前,也只能乖乖配合!
新加坡反貪局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貪污案: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因為收了幾次門票和自行車官司纏身。面對35項控狀,他也只得應訴。直到現在,這場官司還沒打完!
最新進展,原本該案件定在9月10日開庭,但在控辯雙方的要求下,改期到9月24日。
圖源:海峽時報
這件案件的起因是,易華仁在就職期間收下2位「好友」送的禮物,總價值40萬新。
因為涉及兩個行賄人,原本是分2次審理的。但易華仁指出兩案件情況相似,都是出於友情收下「非常親密朋友」的禮物,並且沒理由懷疑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意圖。
因此,在5月份的時候,法官同意將這2起案件合併審理。
圖源:早報
案件合併後,原本定在8月13日開審,但由於辯方針對案件要求提出刑事檢討,所以,案件改為9月10日展開第一階段的審訊。
9月3日,易華仁又提出申請,希望控方錄取和提呈所有證人陳述書,不過,由梅達順大法官、高等法庭上訴審判庭吳必理法官,以及上訴庭莊泓翔法官所組成的三司駁回了這個申請。
圖源:早報
現在,控辯雙方都同一要求延後再審,後續易華仁會不會被定罪,要怎麼判我們還不得而知。不過就在最近,另一起官員受賄的案件已經下判!
男警員涉嫌受賄被判坐牢6年半
就在上月,另一起貪污受賄案件下判了!案件發生在2019年和2020年之間,現年47歲的符某,當時擔任駐署警長時。
當時,他收下2名男子的3萬2500新賄賂,並為他們提供警方調查的信息,以及協助他們避開警方調查。
事情敗露後,很快就調查清楚了。今年6月,法官他他有罪。隨後判他坐牢6年半,並罰款3萬2500新。
圖源:早報
相當於,受賄的錢全部被罰走,還要坐6年多的牢,真是得不償失.....
在新加坡想要貪污受賄,還一直不被人發現,其實是很有難度的!因為新加坡有高強的3大「殺器」~
新加坡反貪的3大招
方案1)新加坡公務員財產公開
新加坡規定,每一位公務員在被聘用時,必須把自己、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的財產及投資狀況等,填寫進財產申報清單中,並需要到法院設置的公證處接受審查。
公證處的正式文本則交由該申報人所屬部門的人事部門保存,副本保存在法院公證處。
此外,每年的1月2日,公務員們需要申報個人財務狀況,內容包括: 自己所擁有的股票、房地產、存款和其他方面所獲得的利息收入等。甚至還包括,配偶、子女名下的產業和投資。
如果,家庭財產有變動,需填寫變動財產申報清單,寫明變動原因,替換原來的財產清單。
僅示意
公務員的財產申報材料,由政府各部門自行管理,各部門對每份財產申報表進行審核。
如果發現裡面有財產來源違法問題,需立即交送反貪污調查局調查。
另外,貪污調查局會隨機審查公務員的財產動向是否合法,還可以合法要求知情者提供線索。
若有知情不報者也將構成犯罪,違法者的上級和該部門負責審查財產清單的相關人員,也要負連帶責任。
圖源:8視界
方案2)貪污局調查案件時的「權利」很大!
案件一旦交給反貪腐調查,基本就沒啥秘密了,因為貪污局的權利非常大,甚至可以不經總理指揮的。
根據新加坡憲法第22G條,如果貪污調查局發現總理有刻意阻撓任何調查的跡象,他們可以直接找上總統請求立案,完全越過總理。
敲重點:公務員財產流程如下
①入職前申報個人及家庭財產情況,存檔直屬部門和法院;
②每年定期更新個人財產資料;
③各部門定期自查,有問題需及時報備;
④反貪局隨機抽查各部門資料,發現有問題,將「連坐」處理。
⑤反貪局權利很大,一旦被查基本沒得「保」....
除了「大棒」外,新加坡也會給一些「甜棗」!
新加坡還有「高薪養廉」政策。
新加坡不但奉行高薪養廉,官員薪酬水平與市場和社會薪資水平還會掛鉤。
每隔五年,這份部長薪金框架也會重新拿出來檢討一次,「入門級」的政務部長(MOS)的月薪都有好幾萬,年薪更是可達77萬新幣!
香港曾經出過一份各地政府官員的薪酬對比,新加坡的政務部長甚至比英美的總統首相薪水還要高。
以下是2024年全球政府領導人薪酬最高的十個國家:
1. **新加坡**:新加坡總理Lawrence Wong的年薪約為160萬美元。
2. **香港**:香港特首李家超的年薪約為69.5萬美元。
3. **瑞士**:瑞士總統Viola Amherd的年薪約為53萬美元。
4. **美國**:美國總統Joe Biden的年薪為40萬美元。
5.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總理Anthony Albanese的年薪接近39萬美元。
6. **德國**:德國總理Olaf Scholz的年薪約為36.7萬美元。
7. **歐盟**:歐洲委員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的年薪約為36.4萬美元。
8. **奧地利**:奧地利總理Karl Nehammer的年薪約為30.7萬美元。
9. **加拿大**:加拿大總理Justin Trudeau的年薪約為29.2萬美元。
10. **紐西蘭**:紐西蘭總理Christopher Luxon的年薪約為28.8萬美元。
這些薪酬反映了基本工資、可能的獎金和其他補償,這些可能因年份和每個國家或聯盟的具體條款而異。
月薪(單位 港元)
新加坡用這麼多「手段」維護本地的廉政的環境,如果還有人有意違例,那就別怪當局法不留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