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婦女以為買了保單導致個人資料外泄而捲入洗錢案,竟交付7000元現金和購買5萬3000元金條給「押鈔員」。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發文告指出,當局在12月3日接獲一起受害者被假冒警員所騙的報案。受害者稱,接到一通視頻通話,對方穿著警察制服,告知她所購買的保單個人資料外泄。受害者過後被指示交出錢和貴重物品,以配合調查。
受害者交出超過7000元給不知名人士,過後又被指示去購買價值逾5萬3000元的金條,過後把金條轉交給另一名不知名人士。
當局展開調查 ,反詐騙指揮處的警員最終確認了這兩個不知名人士的身份,其中一人是47歲的大馬籍男子,另一人則是24歲的新加坡男子。
兩人相信也在新加坡涉及其他類似的案件,將在今天被控上庭。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據稱受僱於身份不明的人,這些人相信是跨國詐騙集團的成員,目的是從其他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兩人則代他們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後,過後再轉交給他們。
根據控狀,大馬男子吳建川和新加坡男子劉永俊被指在今年8月和12月期間,與身份不明的人共謀,涉嫌與對方達成安排,有合理理由相信通過該安排,讓對方更容易控制其從犯罪行為中獲得的利益,並且為了執行共謀計劃,吳建川涉嫌在12月3日向一名新加坡居民收取價值5萬3202元的金條。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轉帳,或把現金或貴重物品交給陌生人或無法確認身份的人。新加坡政府人員不會通過電話叫公眾轉帳、提供登入銀行帳號資料、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手機應用軟體、或把通話轉給警員。
「押鈔員」離境時被捕
大馬男子向受害者收取現金時,出示假的投資公司職員證,他在離境時被捕。
47歲大馬男於12月10日試圖離境時,遭警方逮捕。警方從他身上起獲兩台手機,一個假的投資公司職員證。
根據警方提供的照片,職員證上不僅有編號、網址、所屬部門還寫著「財務部門」,職位是「押鈔員」。
記者查詢該網站,頁面全是中文,相信是一家香港股票投資公司。
24歲的獅城男則在12月11日被逮捕,當局起獲5000元現金。
根據新加坡今年11月4日通過的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法案生效後,詐騙罪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都會面對至少6下、最多24下的強制鞭刑。為了賺快錢提供個人SIM卡和Singpass資料,供不法分子利用來轉移贓款的詐騙案錢騾,也可被判最高12下鞭刑。
根據警方觀察,大馬人到獅城協助詐騙團伙向受害者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有所增加。警方強調,任何參與詐騙者,或是罪犯都會被依法嚴懲。
專家:買金條難偵查
經營保安和網絡安全諮詢與培訓公司,並在南洋理工大學任兼職講師的龔君文(57歲)受訪時說,騙子為了避開當局偵查,除了會讓受害者購買黃金,也會讓受害者通過加密貨幣轉帳。
他指出,不是所有黃金和加密貨幣都像現金有列序號,因此詐騙團伙會利用其隱蔽性來進行詐騙交易。
「銀行轉帳都會有交易記錄,有任何異於平常的轉帳記錄出現,銀行也很容易發覺,但如果是黃金或加密貨幣,會比較難偵查到。」
此外,他也指如今黃金的價格一直飆漲,不排除詐騙團伙等黃金價格上漲後再套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