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組屋走廊還是垃圾收集站?(新明日報)
作者 劉智澎
在新加坡,每隔幾年就換個新鄰居,已成為常態。能遇到好鄰居,還真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組屋區的鄰里糾紛時有所聞,最常見的導火線不是噪音擾人清夢,就是走廊空間的「爭奪戰」。
其實居民心裡都明白,組屋走廊是公家的,但一些屋主就是喜歡在大門外擺些裝飾物或種些花花草草。
最近,加冷峇魯一座組屋走廊上的60多尊神像就在網上引發熱議。

促進宗教和諧?(新明日報)
據《新明日報》報道,這些神像包括觀音、四面佛、彌勒佛、福祿壽、閻羅王、黑白無常、拿督公、耶穌和象頭神(Ganesh)。
神像之間還有一些擺設品,例如招財蟾蜍和鯉魚。
屋主受訪時說,雖然神像眾多,但只有六尊由他供奉,其餘的都屬於鄰居,他只是幫忙整理。
「這些神像擺了25年都沒人投訴,現在有人拍照放上網,市鎮理事會就下令要清理。」
根據新加坡民防部隊的防火條例,所有組屋的公共走廊必須維持至少1.2米寬的逃生通道。也就是說,寬度少於1.2米的走廊不能擺放任何物品。

民防部隊人員測量走廊,確保有至少1.2米寬的逃生通道。(聯合早報)
怎麼呼籲都不聽?
據紅螞蟻觀察,在今年剛過去的三個月,《新明日報》幾乎每月都有讀者申訴鄰居霸占走廊空間。
7月10日:實龍崗中路
屋主在走廊靠牆處擺放一個沒有接上電源的桑拿房,當儲藏室使用;周圍還有櫥櫃、鞋櫃、凳子、沙發和屏風,以及30多個大大小小的盆栽。

(新明日報)
6月9日:坎貝拉路
雜物從走廊一路堆到電梯大廳,包括紙皮箱、雨傘、晾衣架、腳踏車和兒童踏板車。

(新明日報)
5月10日:文慶路上段
八旬老翁在走廊和樓梯口擺滿舊電器、拖把、油桶、鐵罐、塑料袋和腳踏車零件。

(新明日報)
5月5日:歐南園約克山
12層樓的租賃組屋中,有八個樓層的走廊堆滿雜物,包括沙發、茶几、衣櫥、魚缸和電風扇,還有居民把樓梯間的欄杆當作晾衣架。

(新明日報)
民防部隊和市鎮會曾多次呼籲,切勿在公共區域裝置未經批准的構造物,並減少雜物以免阻擋走廊和樓梯間,在發生火患時妨礙居民逃生。
不過,單是呼籲有用嗎?居民會聽嗎?
一名《海峽時報》讀者就建議,應該出版一本「居民手冊」,明確列出住在組屋應遵守的一套行為守則。

(海峽時報)
讀者Chong Ling Eng指出,隨著組屋空間縮小,來自不同生活背景的居民更容易產生摩擦。
「目前,建屋局並沒有限制居民吸煙、燒香或打麻將的時長和頻率。正因為缺乏明確的指導原則,這些問題才會越來越嚴重。」
他認為,有了居民手冊,大家會更清楚身為組屋居民的權利和責任,了解哪些行為是可以接受的,而哪些已經逾越社會規範。 他也建議當局為可能對居民造成不便的活動設定合理的時間限制。
這番言論卻引來其他讀者的駁斥。
讀者Samuel Choo認為,為鄰里生活制定一套硬性規定,可能會造成過度監管的風險。用居民手冊來教育人們「如何在組屋裡正確地生活」,也有違敦親睦鄰的甘榜精神。
「家是我們忙碌一天後休息的地方,不應把它變成一個受管制的環境,還要時刻遵守各種條例,活得戰戰兢兢。」
「真正和諧的居住環境,應來自鄰居間的相互尊重,而不是一堆規章制度。」

(海峽時報)
該強硬時不能手軟?
事實上,早在2003年,建屋局就推出過一本《組屋居民手冊》,並免費派發給所有屋主。
但這本手冊不是教大家怎麼對付「惡鄰」,而是提供一些家居維修方面的實用建議,以及住家安全和保安貼士,例如裝置窗戶的工作應聘請合格的承包商。

2003年派發的《組屋居民手冊》,蟻粉還收著嗎?(聯合早報)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今年3月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律政部開支預算時宣布,政府計劃在鄰里設立更多社區糾紛調解中心,以及由國家發展部成立專門的現場應對小組,以儘早在糾紛升級之前協助雙方和平解決問題。
唐振輝也說,現場應對小組會先從噪音和囤積雜物這類「嚴重影響社區和諧」的案件著手。
不過,紅螞蟻好奇的是:
即便現場應對小組有權向肇事居民發出警告,若居民始終不願配合,你又能奈他何?

設計對白:「親愛的鄰居,麻煩把雜物清一清。」(海峽時報)
一般上,建屋局或市鎮會對於組屋走廊亂放雜物,僅採取柔性勸導的管理措施,讓居民發揮自律精神。
勸導和溝通固然重要,但若居民屢勸不聽,或許真有必要對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制定更明確的條例,避免占據或濫用的現象淪為常態。
這樣一來,在解決鄰里糾紛時就有原則可循,不僅可以保護受害者,也能讓肇事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當局每次都酌情處理,難保不會擴大「灰色地帶」,讓更多「惡鄰」有機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