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6日,新加坡外交部的一位司長鬍鑫權(Gilbert Oh Hin Kwan),承認提供虛假信息,這一行為發生在2023年1月19日,當時胡鑫權涉及外交郵袋走私案,並向時任外交部副秘書長王永川先生提供了不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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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權面臨兩項與不當使用外交包裹服務的指控,這些將在判刑時被納入考慮。該事件引起了公眾對公務員誠信問題的關注,同時也暴露了外交郵袋服務可能存在的漏洞。
外交包裹服務通常用於傳輸外交部及其海外機構(如大使館或領事館)的官方信件和物品,這項服務享有外交豁免權,意味著海關官員不得對其進行打開、搜查或扣押。
胡鑫權的法律問題源於他試圖幫助一位中國公民的女性朋友,這位朋友不是外交官,他想幫她將手錶從中國寄到新加坡。
2023年1月12日,胡鑫權聯繫了他在新加坡駐北京大使館的同事 Dion Loke Cheng Wang ,並謊稱他的朋友(一名中國外交官)的父母希望將一些「包裹里的東西」送到新加坡給他。胡鑫權請求Dion通過外交郵袋服務將包裹從北京寄到新加坡,Dion同意了這一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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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權還向江女士提供了同事在北京的住址,江女士安排將一個密封的包裹交給Dion,包裹內裝有21塊豪華手錶、一枚戒指和七本兒童讀物,屬於江女士和她的伴侶。檢方沒有透露這些物品的價值,當時,胡鑫權並不知道手錶的數量或包裹的確切內容。
副檢察官Tan Pei Wei告訴法庭:「Dion沒有安排將包裹通過外交行李服務發送到新加坡,因為當時這項服務被暫停了。2023年1月17日,Dion從中國飛往新加坡,他把密封的包裹放在他的私人行李里,當移民與關卡局的官員在午夜前不久攔住同事進行行李檢查並發現包裹時,這些罪行才曝光。」
「Dion告訴警察,他不知道包裹里裝的是什麼,他是從一名中國外交官那裡收到的,並把它帶回來給胡鑫權。」Tan Pei Wei說,此事隨後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Dion在現場接受了採訪,並在凌晨4點左右被釋放。
2023年1月19日早上,外交部接到通知後,Tan Pei Wei先生要求胡鑫權提供一份書面報告,說明導致Dion將包裹和手錶帶入新加坡的情況,胡鑫權開始擔心對他採取紀律處分,因為這可能會影響他的職業發展。他決定告訴外交部,這些手錶是他父親的,因為他認為該部更有可能對此寬大處理。
然後,他向父親講述了這件事,胡鑫權告訴他的父親,他打算告訴外交部,這些手是他的父親請求幫助將它們帶到新加坡的。在當天下午6時30分左右發給Tan Pei Wei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胡鑫權謊稱這些手錶是他父親的。
貪污調查局(CPIB)也於2023年1月19日開始對此案進行調查,胡鑫權最初在向該機構發表的第一份聲明中堅持自己的謊言,他在第二天上午10點30分前不久向CPIB發表的第二份聲明中透露了真相。
Tan Pei Wei曾敦促法院判處胡鑫權6,000新元至9,000新元的罰款,並補充說,自從他在24小時內向CPIB坦白以來,他的謊言似乎並沒有浪費調查資源。
在早些時候的一份聲明中,外交部表示,在調查進行期間,胡鑫權一直在休無薪假,它沒有具體說明調查何時開始。

胡鑫權案件由Withers KhattarWong的律師Shashi Nathan和Harjeet Kaur代理,他們要求對胡鑫權處以低於5,000新元的罰款,他們在法庭文件中表示:「這是我們客戶在MFA的輝煌職業生涯中超過17年來的第一次犯錯,他的意圖純粹是為了幫助有需要的朋友,他沒有惡意或個人利益。」
在減刑請求中,律師們還包括前外交官比拉哈里·考西坎(Bilahari Kausikan)和胡鑫權的家人朋友開爾文·諾伊(Kelvin Neu)博士在內的人物的品格參考。
律師們在法庭透露,胡鑫權身邊的朋友曾說過:「根據我的觀察,胡鑫權是一個正直、誠實的人。」然而,Tan Pei Wei於4月26日告訴法庭,這些人物參考幾乎沒有減輕處罰的權重。
Shashi Nathan律師說,胡鑫權於4月25日提出辭職,此事仍在審理中。被告於2023年11月23日被控上庭時,已不在外交部司長名單上。
地區法官Sharmila Sripathy-Shanaz對案件的潛在傷害程度表示擔憂,這可能會破壞公眾對MFA的信任,但Tan Pei Wei回答說,此案的潛在危害是有限的。
胡鑫權預計將於5月20日被判刑。
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公務員在履行職責時必須保持誠信,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這也凸顯了外交郵袋服務可能存在的漏洞,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確保服務的正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