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通過經濟擴展獎勵(豁免所得稅)修正法案,以持續吸引外資,為國人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我國將在發展擴展獎勵下增加新的15%優惠稅率級別,而非總部的服務公司如今也可以申請所有級別的發展擴展獎勵。
我國現有的發展擴展獎勵可為公司提供兩個優惠稅率級別,分別為5%和10%,只有總部設在新加坡的公司可以申請。隨著條例放寬,將有更多企業受惠。有議員質疑新增優惠稅率級別的必要性。
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安迪說:「15%的優惠稅率,即使不考慮減稅期間規定的增稅0.5%,也同我國法定的17%企業所得稅率相差不大,是否有必要新增這個優惠稅率級別。」
貿工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陳聖輝回應:「儘管稅率差別很小,但我們收到業界反饋,比如在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2.0第二支柱下,受到國際最低稅率15%影響的公司,估計新增的15%優惠稅率級別足以應付需求。」
陳聖輝說,要獲得發展擴展獎勵,公司必須在本地從事高附加值活動,而優惠稅率的期限也將延長到2028年底。有議員指出,越來越多同企業稅務優惠相關的政策都設有這類日落條款。
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說:「重要的是,日落條款不能無限期延長,因為這樣做可能會促使企業為了延長特殊待遇而參與政治活動或利益交換服務。」
陳聖輝說:「日落條款讓企業更有紀律,提供明確的截止日期,能確保我們作為經濟機構和政府定期審查我們的獎勵計劃。同時向企業發出信號,不要以為這類獎勵措施會永遠持續下去。」
陳聖輝也表示,跨國公司選擇在新加坡投資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我國必須不斷地改善政策,吸引海外投資,為國人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