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人涉疏忽駕駛,共導致11人受傷。(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八男一女因涉嫌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在星期三(25日)被控上法庭。九人涉及的意外,導致11人受傷,包括一名在拋錨車輛外被撞的司機,兩名腳踏車騎士等。
其中一起交通意外發生在2024年4月9日,一名39歲的男羅厘司機在羅尼大道行駛時,撞上了一輛拋錨的汽車。汽車司機當時正在打開車後廂,不料卻被羅厘撞上,身受重傷,他不只多處骨折,大腦和腎臟也受損。

羅厘司機撞上拋錨汽車,導致汽車司機受傷。(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在另一起發生在2024年11月5日的意外中,一名66歲男德士司機在大士灣T字路口右轉時,與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騎士和后座乘客包括頭部等多處受傷。

德士司機與摩托車相撞,騎士和后座乘客均受傷。(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去年6月4日,一名55歲男汽車司機在義順6道從公寓駛出時,撞上一輛摩托車。摩托車騎士受輕傷,后座乘客則腳部骨折。除了導致他人重傷罪之外,男汽車司機也會被控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罪。
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若罪名成立,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初犯者罪成可面對最高2500元罰款,監禁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違例者也可被吊銷各級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