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6萬買佛牌,5年後發現「打水漂」?新加坡女子怒告賣家,結果讓她更崩潰!

2025/09/24   •   9238閱
佛牌收藏風險警示:一位佛牌愛好者因購買6個「稀有泰國佛牌」花費6萬新幣,後發現無升值空間且無法轉售,怒告賣家卻敗訴。法官判決理由:缺乏賣家虛假承諾證據、「含鑽石」影響不大、原告未承擔實際損失,且訴訟時效過晚。提醒收藏愛好者,不應盲目相信「稀有」「升值」等口頭承諾,需有實物證明和評估報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一名本地佛牌收藏愛好者,花了超過6萬新幣買了六個「稀有泰國佛牌」,幾年後發現佛牌沒什麼升值空間,轉手也賣不出去。她一氣之下把賣家告上法庭——結果,敗訴了。

事情是怎麼回事?

根據 CNA 報道,原告是一名叫 Chang Siew Kheng 的女士在2018年通過一名叫Shawn Foo的中間人,買了6個據說「很稀有、含鑽石、有收藏價值」的泰國佛牌,花了64,600 新幣。但五年後(2024年),當她嘗試在Facebook上轉賣這些佛牌時,卻被網友質疑價格太高、疑似騙子。她一氣之下向賣家提出要退貨,結果被拒,便決定把對方告上法庭,認為自己被騙了。

對此,被告 Shawn Foo堅決否認曾說過這些佛牌一定會升值或含鑽石。他表示:「原告是自己來問我,想找由泰國高僧 Kruba Krissana 製作的佛牌,我只是幫她找而已。她要什麼款式、什麼類型的佛牌,都是她自己選的。」

法官宣判讓人意外

法官最終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求,理由如下:

1. 缺乏證據證明虛假承諾

首先原告無法提供確切證據證明賣家曾明確說佛牌一定稀有、一定有鑽石、一定會升值。佛牌的「真假」或「稀有性」並沒有統一的認證標準,她也沒有拿出權威機構的鑑定報告或估值文件。

2. 「含不含鑽石」對購買決策影響不大

即便原告拿出一個實驗室報告,說佛牌上某部分是水晶不是鑽石,但那只是飾品很小的一塊,並不構成佛牌時的決定。換句話說,就算那不是鑽石,也不是構成被騙的核心理由。

3. 佛牌還是她的個人財產,沒有損失

法官認為,如果原告一開始就是出於個人愛好或收藏目的買佛牌,那麼佛牌她現在依然擁有,就談不上財務損失。

4. 訴訟時間太晚,錯過合理時限

這起糾紛發生在2018年,時隔5年後才提起訴訟已經超過合理時限。這也是法官駁回訴訟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事也給我們提個醒!

收藏有風險,特別是那些說得天花亂墜、號稱「稀有」「肯定升值」的佛牌、寶物、限量款……如果對方沒拿出證書、官方認證、估價報告這些實打實的材料,只是嘴上說「很值錢、「未來肯定漲」、「很少見」——那你就要小心了。

在法律上,想告對方「虛假宣傳」沒那麼容易。你得能拿出證據證明對方確實說了這些話;你是因為這些話才決定買;最後你真的因為這事兒虧錢了。否則法院只能認定這是你自己承擔的風險。

因為喜歡而買,還是衝著賺錢而買?這兩者在法庭上意義完全不同。收藏品能不能升值,不一定是賣家該負責的。信佛牌可以,但別盲信佛牌一定能升值。花多少錢買的,可能就得自己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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