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卓敬偉被判坐牢21個月。(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汽車銷售經理因欠下5萬元賭債,竟在一個月內欺騙6名顧客,將他們12萬8603元的買車錢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裡,昨早被判坐牢21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7歲的卓敬偉(譯音),他面對6項欺騙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3月染上賭癮,結果十賭九輸,累積約5萬元的賭債。被告為了還債和翻本,蒙起欺騙公司顧客的念頭。
被告去年8月7日至9月5日聯絡6名顧客,通知他們將剩餘的買車款項匯到他指定的銀行戶頭裡。
被告向顧客謊稱戶頭是公司的,但實際上那是被告的個人戶頭。
這6名顧客聽信被告謊言,將1434元至6萬5164元的的款項,轉入被告的戶頭。
有顧客在接到被告公司的通知,說還有部分款項未還清才發現被騙。
被告共捲走12萬8603元的款項,至今只賠償1萬5835元給其中一名受害者。
法官批准被告申請,讓他在過完農曆新年後,於明年2月3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