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18日至31日,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上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專項行動。行動中共有102名女性和146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7至75歲之間。他們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戶」(洗錢工具),牽涉超過680宗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逾820萬新元。相關案件主要包括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以及租房詐騙。
上述人員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罪案(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規定的無牌經營支付服務業務。根據現行法律,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高達50萬新元,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提供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最高可罰款12.5萬新元,或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執法立場,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以免淪為犯罪幫凶。一旦帳戶或通訊工具被用於非法活動,帳戶持有人將須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歡迎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1日 上午12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