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男子認為人民行動黨指丹絨巴葛集選區國會議員祖安清心沒有幫助居民,竟在對方走訪選區時,當著許多公眾面前指著她大聲叫喊,並以髒話辱罵,最終為上述行為付出代價,被判罰款1000新元(約3000令吉)。
57歲被告顏亞光(譯音)昨日承認一項騷擾他人罪。由於他無力繳付1000新元罰款,將以坐牢5天代替。
案情顯示,祖安清心今年3月7日上午走訪紅山景第115座的紅山景巴剎與小販中心。當時陪同她的是負責亨德申-杜生分區事務的選區人員魏松鴻(譯音)。
上午大約10時49分,被告看見祖安清心,就當著許多公眾面前指著她大聲叫喊,還用福建髒話罵她,罵她是「瘋女人」以及「去死吧」,被告罵完後離開。被告辱罵祖安清心的話,被魏松鴻聽見。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告訴法官,他認為女議員沒有幫助居民,很多人不喜歡她,她也沒給失業者津貼和捐款。
被告求情說,他身無分文,沒地方住,求助無門,感到很沮喪。他因為沒有人幫助他而感到很生氣,才會那麼做,以後不會再犯。
被告也表示,他失業很久,沒錢繳付罰款,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刑期短一點。
控方告訴被告,被告認為議員沒有幫助居民等,或許他可以通過正當途徑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