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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新加坡作為亞洲有名的金融中心,新加坡家辦憑藉著:稅務居民身份(無許交換CRS)、移民新加坡途徑、新加坡基金收益享有稅收豁免、海外財富最佳」安放地「之一等優勢,成為海外高凈值投資客戶及家庭的首選之一。
新加坡國務資政兼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尚達曼於6月23日宣布了新家辦的部分改革方向,鼓勵在新加坡的家族辦公室在三大領域做出貢獻。這三大領域分別是:慈善事業、混合融資解決方案,以及氣候變化投資。
01 在慈善事業方面,政府將認可家辦對慈善機構的捐款,可把它列入開銷要求;
02 在混合融資解決方案方面,政府把它列入允許本地投資中;
03 在氣候變化投資方面,政府鼓勵家辦不僅在新加坡,也可在全球範圍做投資,也把它列入允許本地投資中;
在7月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並即時生效了家辦13O&13U的新政策!下面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調整一、資產規模
遞交最終免稅免牌申請 (final submission) 時需要2000萬新幣注資,不存在緩衝期,且一直保持注資額滿足2000萬新幣;
特別補充:7月5日之前提交新加坡家辦初審的申請人都不受新政影響。已經獲得初審批覆、預審批覆或者終審批覆的申請人都不受新政影響。
*原有政策:要求是第一年到位1000萬新幣,第二年增資到2000萬新幣,今日變政為:已取消1年緩衝期直接要求一步到位2000萬新幣。

圖片源於新加坡金管局(MAS)
調整二、專業投資人員
專業投資人員:申請時候應該有2個專業投資人員,且其中1個為非家庭成員。如果最終受益人(UB0)不滿足相關的投資人員的要求可能會被拒絕,除非說明UBO在資產管理上有充足的經驗
投資人員要求:
教育背景:至少本科學歷或者專業資格證(例如CMFAS、CFA);
相關經驗:從事投資管理或從事併購;
非家庭成員的專業投資人應在基金管理公司(SFO)全職工作,在除SFO以外的公司只能擔任非執行的職位。除此以外,若此非家庭成員的專業投資人在超過一個申請免稅的SFO擔任職位,則他不能被認為是第二個SFO的專業投資人員;
*原有政策: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2位基金管理人對應2張EP,原有政策可以是夫妻、家庭成員,沒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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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三、運營花銷
13O & 13U的均需要達到每年20萬新幣的本地開銷。而13U的客戶可以通過捐款或者慈善來滿足剩下運營支出的要求:
資產持有5000萬至一億新幣的客戶需要滿足其餘30萬新幣的花銷,總計50萬新幣的運營花銷;
資產持有一億新幣或以上的客戶需要滿足其餘80萬新幣的花銷,總計100萬新幣的運營花銷;
*原有政策:13O運營支出是20萬新幣、13U的運營支出為50萬新幣或100萬新幣(投資額5000新幣須達到50萬新幣支出、投資額1億或以上須達到100萬新幣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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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四、本地投資
13O & 13U(資產規模的10%或一千萬)中更低者
本地可投資包括,在新加坡上市的、信託基金,新加坡合乎資格的債券,新加坡持牌管理公司發行的基金,新加坡本地運營的非上市企業,混合融資解決方案(新增),以及氣候變化投資(新增)。

圖片源於新加坡金管局(MAS)
另外新政中提到,金管局(MAS)對新加坡上市股票和混合融資結構中的深度優惠資本(Deeply concessional capital)給予2倍投資額的認可。
例如資產規模AUM為2000萬,需滿足本地投資2000*10%=200萬。購買了金管局認可的本地投資價值為100萬,則100*2倍=200萬,可滿足要求。

圖片源於新加坡金管局(MAS)
*原有政策:投資範圍包括 在新加坡持牌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合格債務證券、 由新加坡持牌/註冊基金經理分銷的基金、對非上市新加坡註冊公司(例如初創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 。不包含氣候相關&混合融資架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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