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近年來的控煙努力似乎「卡關」,一些輿論開始建議當局有必要探討進一步禁止未來世代吸菸。(海峽時報)
作者 李國豪
根據衛生部數據,在新加坡,每天平均有六人因吸菸相關疾病早逝。
在2014年,因吸菸產生的社會成本保守估計至少有6億新元。
隨著教育普及,多數國人對吸菸的危害,基本上已達致共識。
努力控煙,持續降低吸菸率,以邁向「無煙國」為目標,應該不會有太多國人反對。
但從近期本地公共衛生專家的說法,以及我國衛生部周二(20日)公布的《2021年全國人口健康調查》相關數據來看,新加坡似乎在降低吸菸率方面遇到了瓶頸。
儘管當局強調,本地吸菸率過去十年呈下降趨勢,即從2007年的13.3%下滑至去年的10.4%,但若把視角拉到最近兩年,吸菸率過去兩年不降反升,從2020年的10.1%,略增至2021年的10.4%。
加上近年來本地興起電子菸風潮,受訪者因抽電子菸在本地違法,不一定如實回答,官方公布的吸菸率未必能反映全貌,實際吸菸率可能更高。
疑問隨之產生:
新加坡有沒有必要採取更強硬的方式「控煙」?

由於不包含在本地被禁止的電子菸,官方公布吸菸率恐怕有所失真。(聯合早報)
讓未來世代沒有機會碰煙
從上世紀70年代,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吸菸,不允許菸草公司打廣告做促銷,再到1986年推出全面禁菸計劃,多年來又持續修法,收緊菸草產品的管制及銷售,並進行各項公共教育宣導。
再到2021年,把合法買煙和吸菸年齡調高至21歲。 無可否認,新加坡多年來也在努力不懈採取各種方式禁菸,且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以國際標準來看,各國普遍以少於5%的吸菸率,作為「終結菸草」的終極門檻。新加坡目前10%左右的吸菸率,與此目標顯然還有一段差距。
國大蘇瑞福公共衛生學院全球衛生方案主任林方源副教授為首撰寫,日前在《海峽時報》刊登的一篇評論就直指,儘管新加坡持續努力,但僅能勉強維持吸菸率的下降趨勢,而個位數吸菸率的標杆則遲遲無法觸及。
有輿論開始建議,新加坡或可仿效紐西蘭和馬來西亞有意推出的新法律,直接禁止未來世代吸菸,將後者的菸癮狠狠掐死在萌芽階段。
紐西蘭國會在上周二(13日)通過新控煙法,禁止向任何2009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公民出售香菸,違者可被處以最高15萬紐西蘭元(約13萬新元)罰款。
這意味著,至少在合法範圍內,紐西蘭2009年後出生的年輕世代都將終生與香菸無緣。
馬國上屆政府在今年大選落敗前,也曾一度推動類似禁止未來世代吸菸的控煙法案。

紐西蘭早前通過禁止未來世代吸菸的法案。(網際網路)
這種做法其來有自。
美國2012年醫務總監(Surgeon General)的一份報告指出,一個人越年輕開始吸菸,成為煙客的可能性就越高,越早抽,就越難戒。
本地數據也呈現類似趨勢。 衛生部在2017年曾指出,新加坡有95%煙客是在21歲前抽上第一口煙,45%煙客是在18歲至21歲期間染上菸癮。
此外,青少年時期也是最可能受同儕壓力影響,甚至把吸菸視為一種「成年禮」的階段。
保健促進局在2014年至2016年的調查中發現,18歲以下青少年中,有三分之二的吸菸者是從朋友或同學那裡得到香菸。
上述原因,佐證了在年輕人定性階段扼殺菸癮的必要性。
半途「殺出」電子菸
而近年來電子菸興起,時下部分年輕人把違法抽電子菸視為一種潮流或很酷的行為,更可能使本地控煙努力進一步卡關。
《海峽時報》去年一篇報道發現,受訪的90名中學生及初級學院學生當中,一定比例的學生承認自己有在抽電子菸,或聽說過校園內有人抽電子菸。
本地因使用和擁有電子菸被逮捕的人近年來也出現大幅增加的趨勢,去年共有4697人被捕,較2020年的1266人劇增將近四倍。
國人平日出門在外,應該也不難發現一些路上行人或送餐員手抓電子菸,偶爾哈個幾口。
本地悄悄吹起電子菸風氣,其實已是心照不宣,而年輕人恰恰又是最容易染上菸癮的族群,電子菸對控煙努力的衝擊不可不察。

抽電子菸近年來逐漸興起,成為不少年輕國人口中的「潮流聖品」。(海峽時報)
以最近推出禁止未來世代碰煙的紐西蘭為例,儘管該國上個月錄得8%的歷史新低吸菸率,但分析指出,這項不俗的成績,很可能只是煙客改抽電子菸所製造的假象。
紐西蘭的最新數據顯示,每日抽電子菸人數的增加幅度,大於傳統煙客人數的下滑幅度。
這意味著,不抽香菸,電子菸依舊能取而代之,尤其在容易染上菸癮的年輕族群中更是如此。
控煙卡關,全面禁止未來世代吸傳統香菸及電子菸,或許是未來幾年需要認真考慮的突破口。
無論如何,這種一刀切的政策,亦可能衍生其他問題。
例如,如何防範私菸泛濫問題,避免兩頭不到岸,陷入「煙稅沒抽到,國民健康卻仍受危害」的境地?
或者在年輕世代於法不可吸菸,本地的合法香菸市場日漸萎縮的情況下,過渡期間如何安撫法律上仍可吸菸的世代,提供戒菸誘因,或至少確保其合法取得香菸的管道,不至引發過大反彈?
這都是實施「年輕世代禁菸」相關法律所需全方位權衡,並採取配套措施減緩衝擊的「副作用」,確保利大於弊,益處高於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