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林義翰(38歲)在法庭承認一項失信控狀,被判坐牢兩年。
(新加坡31日訊)前房屋經紀收取女客戶33萬元要買公寓單位,卻私吞其中13萬餘元,用來裝修和布置自己的住家,連累客戶損失慘重。
被告林義翰(38歲)前天(1月29日)在法庭承認一項失信控狀,被判坐牢兩年。案發時,被告是房地產經紀公司Huttons Asia的一名房屋經紀。
根據案情,2015年間,來自澳大利亞的沈瓊(29歲)透過親戚介紹,聘請被告代表她處理在新加坡購買房產事宜。
受害人在同年6月9日簽署購買一間公寓單位的意向書,該單位當時的售價為76萬5558元。
調查顯示,2015年7月9日至隔年2月17日間,受害人轉帳共計32萬7430元進入被告的私人銀行戶頭,用以支付部分房價和印花稅等費用。
被告分兩次將約19萬元以支票形式支付給發展商,另外3200元則付給律師樓作為房地產轉讓費用。
至於其餘的13萬2814元,被告則占為己有,除了將其中約8萬3000元用來裝修自己的住家,也花錢為住家添購新的家具、安裝冷氣等。受害人在2018年8月報警揭發此事。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在庭上求情時揭露,妻子剛動完手術,在他服刑期間須獨力照顧兩名年幼孩童,請求法官從輕發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