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逮捕一名涉嫌洗錢及詐騙案的24歲男子
2025年10月11日,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在一款虛假的線上投資平台上遭遇詐騙,損失共計7萬5000新元。據報,該名女子經由WhatsApp被不法分子誤導,誤信一項虛假的投資機會,隨後在三天內分三次以現金方式向不明人士付款。案發時,該女子被引導在詐騙網站上開設交易帳戶,並進行實體現金交易。
經實地調查,並藉助警方閉路電視畫面,淡濱尼警隊成功鎖定涉案男子身份,並於2025年10月30日將其逮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曾通過Telegram被招募,在三天內分三次協助收取現金,並轉交予不明人士。他每次完成「收錢任務」後,可獲得30至50新元不等的現金報酬。此外,該男子亦涉嫌向不明人士提供個人銀行帳戶資料。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10月31日被控上法庭,面對以下四項控狀:
涉嫌違反《1992年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1(1)(a)條,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不超過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嫌違反《1871年刑法》第417條,與第109條同讀,構成詐騙罪,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嫌違反《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第3(1)(a)條,與第12(1)條同讀,即未經授權存取電腦資料,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或不超過5000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嫌違反《1992年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5A(1)(a)(i)條,非法獲取犯罪所得利益,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不超過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於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將依法嚴正處理。同時,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向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轉帳、交付現金或任何貴重物品。
欲了解最新詐騙手法,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眾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30日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