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6歲男子,因其涉嫌蓄意侮辱他人宗教信仰。
2026年3月15日下午3時40分左右,警方接到報警,稱在淡濱尼第82街一戶住宅門外,發現一張手寫紙條,內容尖銳諷刺伊斯蘭教;與此同時,門口還遺留一塊疑似豬肉的肉塊,引發強烈宗教敏感性爭議。
通過調閱警方監控畫面並展開深入調查,榜鵝警區警員在報案後短短四小時內即鎖定嫌疑人身份並完成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3月17日被正式提堂控訴,罪名依據《1990年宗教和諧維護法》第17F(4)條,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任何破壞新加坡種族與宗教和諧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懲。凡在公共場合發表言論或採取行動,引發不同族群或宗教群體間嫌隙與敵意者,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姑息。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17日 上午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