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當一個人在公共場合與他人——比如攤販或店員——發生爭執時,是否就擁有了拍攝視頻並上傳至社交媒體的權利?
大多數新加坡網民認為,並非如此,除非事態嚴重到有必要將事件記錄下來。
2月21日,一名男子在榜鵝一家咖啡攤前與一位女性小販發生爭執,並拍攝視頻上傳至熱門臉書頁面「Singapore Incidents」。然而,絕大多數評論者都認為他越界了。
這段視頻中,拍攝者本人未入鏡,但聲音清晰可聞;而那位女性小販則清楚出現在鏡頭中,並在爭執過程中也掏出手機開始錄像。
男子用普通話指責小販稱他「生病了」,奇怪的是,他還順勢問她:「你覺得新加坡人是不是都很自大?」
小販回應稱,他此前早已對她進行騷擾。男子否認,卻反覆強調她曾說他「生病」這件事。
這時,另一位攤位工作人員走入鏡頭,提醒男子:「無論你是否生病,都不該在我們的營業場所製造混亂。」
小販隨即表示要報警。男子仍不肯罷休,再次追問:「你為什麼說我生病?」
當警察即將到場時,他仍不解地問:「我到底哪裡得罪你了?」
小販重申,他不僅言語冒犯,甚至曾對她豎起中指——這一舉動已被監控攝像頭完整記錄。
男子仍固執地重複:「你就是說我生病了。」
在「Singapore Incidents」的帖子下,眾多網友紛紛發聲支持小販:
「活人且讓活人過。」一位臉書用戶勸他放下執念。
「你本身不生病,卻總愛拍別人。攤販每天要應付上百項任務維持生計,哪有閒工夫陪你演戲?」另一位網友寫道。
「小販本就日復一日奔波勞碌,你製造爭端、擾亂經營秩序,還拍視頻上網裝受害者——這才是真正的騷擾行為。」一位評論者尖銳指出。
/ T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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