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DB)在7月24日發出文告,提醒屋主必須遵守最低居住年限(MOP)規定,並宣布對違反規定的屋主採取更嚴格的執法措施。過去五年中,約有800名屋主因違反MOP規定而收到書面警告、罰款或組屋單位被強制收回。

經濟能力提升,違規現象增多
據一名匿名房地產經紀人透露,儘管在1990年代初,違規情況相對較少,但近年來,隨著人們經濟能力的提高,將組屋作為投資手段,空置五年後再出售的現象有所增加。
典型案例分析
建屋局舉例說明,一對夫婦在2015年購買了五房式預購組屋單位,但從未入住,而是選擇居住在女方家長的有地房產中。他們在MOP期滿後試圖以原裝狀態出售單位,但因廣告內容遭公眾舉報而被建屋局調查。調查結果證實,涉事夫婦在MOP期間未居住在單位內,嚴重違反了規定,最終導致組屋單位被強制收回。
跨部門合作,提高執法效率
為了更有效地打擊違規行為,建屋局正在與其他政府機構合作,共享調查信息。據業界推測,當局可能會通過檢查水電費帳單來識別長時間零或極低用量的單位,以此作為進一步調查的依據。
特殊情況下的MOP免除
建屋局強調,MOP政策旨在平衡屋主的居住目的和居住需求的變化。如果屋主因真實情況無法居住在單位內,例如因工作被外派到其他國家,可以向建屋局申請免除MOP規定,建屋局將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購買私宅後的組屋單位處理
建屋局還提醒,如果組屋的所有屋主是永久居民,在MOP期滿後購買本地私宅,必須在六個月內出售組屋單位。此外,屋主和單位授權居住者在MOP期限內不得購買本地或海外私宅,即使是以受託人名義購買。
建屋局的堅定立場
建屋局的堅定立場是確保組屋政策的公平執行,防止組屋被用作投機工具。通過加強執法和提高公眾意識,建屋局致力於維護組屋市場的穩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