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美容院的老闆以近160萬新元的價格購買了D'Leedon公寓的一套商業單位,該單位的產權面積為818平方英尺。然而,實際可用面積僅為619平方英尺。
1. 818平方英尺的商業單位可用面積僅為619平方英尺
出現這種差異是因為對於具有傾斜牆壁的房產,其土地面積的計算方式很獨特,這意味著天花板和地板面積之間存在差異。

從正面看,新建築的外形不規則——倒梯形的布局使得天花板比地板更大。來源:法庭文件
對於此類房產,地塊面積(如產權文件和商業上市門戶網站所列)是根據兩者中較大者計算的。在這種情況下,天花板面積為 818 平方英尺。
2. 法律訴訟及法院判決
潘女士因這一差異起訴了五方:其房地產經紀人Jasmine Xu、徐的代理機構 ERA Realty Network、賣方 PLS Holdings、賣方房地產經紀人 Eric Kwek 及 Kwek 的代理機構 PropNex Realty。
該訴訟以潘女士的公司 Crystal Beauty 的名義提起,她是該公司的唯一董事和股東。由於該公司已被除名,針對賣方的訴訟已中止,同時與Kwek和 PropNex 達成了保密和解。
潘女士向徐女士和ERA索賠超過59萬新元。她聲稱徐女士向她謊稱「可用建築面積」為 818 平方英尺,並且該機構應對徐女士的行為承擔間接責任。
5月8日,高等法院駁回了訴訟。
司法專員Mohamed Faizal表示,無證據顯示徐女士明確或暗示可用建築面積為818平方英尺。她已進行盡職調查,並將供應商數據與EdgeProp門戶網站進行了核對。
此案十分罕見,審判的聯合專家證人、房地產經紀人Tay Kah Poh(同時也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的兼職副教授)承認,他以前從未見過這種情況。
法官表示,所有各方都未意識到產權調查中建築面積和分層地塊面積之間的差異,盡職盡責的房地產經紀人幾乎不可能對這個問題更加敏感。
3. 潘女士的經營計劃及損失
潘女士自2015年起在麗敦豪邸經營一家美容院。
2018年9月,潘女士告訴沙龍的顧客徐女士,她對更大的場所感興趣,以擴大業務。她現在的店鋪正對面的走廊單元被確定為一個可能的地點。

現址的建築結構則相反,牆壁向下傾斜,從正面看呈梯形,天花板比地板小。來源:法庭文件
雙方對於 2020 年初購買時是否對該單位內部進行過正式的物理檢查存在分歧。
直到 2021 年底,一位室內設計師開始對裝修進行適當的測量時,實際可用建築面積的大小才變得明顯。
潘女士認為,面積差異嚴重阻礙了沙龍擴張計劃,導致她不得不同時在新舊兩個場所經營。她索賠金額包括203,400新的運營成本,及按619平方英尺房產比例計算後的387,855.38新元。
參考資料:
1.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courts-crime/property-buyer-loses-590k-suit-against-real-estate-agent-era-in-rare-case-of-size-disparity,海峽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