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早報)
作者 侯佩瑜
對遠在印度從事零售業的員工來說,「坐下小憩」是工作日常中難以企及的權利。不過,自9月13日起,印度南部泰米爾納德邦(Tamil Nadu)這個零售重鎮,卻成為印度第二個把「就坐權」納入法律中的邦。當地立法要求商家、機構必須為員工提供椅子,讓他們在工作的閒暇時間能稍作休息。
大家可能會以為,一天站上10多個小時的銷售員完全不能坐下休息片刻,這種事情聽起來非常不人道,應該只會發生在發展中國家吧?
不過,有公眾表示,在新加坡這個已開發國家也上演著同樣的情況。
一名公眾看了新聞後,投函給《海峽時報》言論版為本地銷售員伸冤。
她寫道,她遇到很多在百貨公司工作的銷售員,上班時也是不允許坐下休息的。他們唯一坐下的機會是在午餐、晚餐以及上廁所時。

刊登在10月18日《海峽時報》言論版。
該名 Kwek Lu-Sien 讀者寫道,本地一些老闆不允許銷售員坐下的原因,與印度類似。老闆認為這會給顧客一種懶洋洋的感覺,讓顧客不想進入店內。
她說 ,長時間站立不利於個人整體健康,因為站立會導致疲勞,並導致腿部、背部和頸部肌肉疼痛,同時血液會聚集在腿和腳上,導致靜脈曲張。

久站造成下肢變形或出現靜脈曲張。(聯合晚報)
因而她建議有關當局可考慮效仿印度,就工作場所的就坐權問題上立下明文規定,讓銷售員在適當的時間坐下休息。若坐下休息真的會影響顧客的感官,或可在店內放置高腳凳,讓員工休息時不那麼明顯。
蟻粉或許與紅螞蟻一樣,看過很多銷售員可是「有凳可坐」,與海峽讀者所描述的情況有出入。
不過,一些網民分享自己在服務行業的經歷時指出,往往情況是「有凳不允許坐」或「有凳不敢坐」。
有網友就說,她曾在宏茂橋一間零售店工作時,老闆不讓他們坐下。她每天從早上9點站到晚上9點,中間只有30分鐘的午餐時間,一天站上11個半小時,久站導致腳痛的她,無法消受最終只能辭職。

有人也反映,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餐飲業。

也有在服務業工作的網友說,即使在她兩次的懷孕期間,也只在雙腳和身體無法堅持下,進去小房間內休息一下子,因為擔心別人說她偷懶。

在零售行業工作多年的網友,也道出老闆不允許員工坐下的同樣原因。幸運的是,她的老闆們都允許她在空閒時坐下休息。她也認為,要在百貨公司實現這一點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日本企業。

《海峽時報》記者Denise Chong也就「就坐權」,在社論版分享了自己的個人經歷。她說,她求學時期,到一家賣糖果的零售商店打假期工,整個月沒有休息日,上班時間也不能坐下。
「當時我還是個學生,有旺盛精力撐著,然而一個月後假期結束時,我還是被累到筋疲力盡。」
她說,可悲的是,我們不知不覺地陷入了這樣的一個模式而不自知。唯有在感到痛苦,或讀到他人戰勝不公的工作環境時,我們才意識到自己也被不公對待。
因此她認為,我們有必要做出改變。而公眾作為顧客,不應停留在「顧客至上,要被服務」的想法,讓老闆們認為,員工就必須一直站著,隨時歡迎進入店內的顧客。
她指出,站立並不是好服務的關鍵。例如一個員工雖然一直站著,卻不願幫助顧客,只是回答「都在貨架上」,或者對那些揮手需要幫忙的食客「視而不見」,或是一直在用手機,所提供的都是敷衍的服務。真正好的服務是,當客戶需要幫助的時候,馬上站起來給予協助。
她也表示,在一周七天營業,面向客戶的工作環境中,如果沒有完善的人工智慧工具,讓員工休息一個小時並不容易。但這應該是老闆們的責任,編制輪班班表時,確保有足夠的人手,讓大家輪流得到足夠地休息。也應該提前並明確地向員工解釋這些要求,而不是利用員工的無償善意,當他們沒有貢獻自己的時間時就作出批評。
其實,工作時間不能休息片刻、或沒有一個合適的休息環境,也發生在女傭、客工、清潔工等行業中。只有好的心情和精力,才會有動力去提供更好的服務。
網友們都非常支持各界僱主,在沒有顧客時、完成手上的工作時、或在連續站了一兩個小時後,讓員工適當地休息。因為員工休息並不代表著偷懶,這也不是一種特權,而是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