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資深媒體人被原籍中國的生意夥伴起訴追討99萬元貸款案續審,蔡深江和李冠芳庭上表示,蔡深江加入新傳媒之前, 已經把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合作夥伴李冠芳。但兩人都忘了通知起訴人,直到約兩年後和對方洽談續約一事時才告知。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已移居加拿大的原中國籍男子任新武,2017年在本地投資99萬元,與本地兩名資深媒體人蔡深江和李冠芳開公司鶴鳴控股。
根據三方的合作協議,99萬元的起步資金由任新武出資,以無擔保、免利息的貸款方式借給公司,為期三年。蔡深江和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和智慧產權來擁有公司股份,其中蔡深江占35%股份,但他的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李冠芳則享有剩餘的30%股份,公司業務主要由李冠芳管理。
任新武無法直接參與管理公司,於是另外找了個代理人黃明婧擔任董事和代持股權,公司業務由李冠芳和黃明婧一同管理。
原本運營良好的公司,後來遭冠病疫情重創。任新武於是在2020年9月向法庭申請清盤,同時也向法庭申請蔡深江和李冠芳破產。公司在2021年初被清盤,但蔡深江和李冠芳的破產申請被法庭駁回,判任新武敗訴。之後,任新武又在2023年7月,以他們經營不善,導致他蒙受虧損,再次入稟高庭起訴兩人,向他們追討最初他借給公司的99萬元款項。
兩資深媒體人分別是曾任已停刊的《聯合晚報》總編輯蔡深江,和曾出任新加坡報業控股華文媒體集團數碼策略總監的李冠芳。蔡深江目前是新傳媒華文新聞和時事節目總編輯;李冠芳目前是個自由工作者。
案件去年11月在高庭開審後,本周續審,訴方的證人都已完成答辯,李冠芳和蔡深江截至今天(10日)也都已完成答辯。
同意公司而非個人償還貸款
幾天的審訊也揭露蔡深江和李冠芳一直都同意鶴鳴有義務償還任新武的款項,並一直嘗試和他協商要如何償還。
李冠芳答辯時表示,貸款的協議是三年,但不幸的是公司的財務到合約即將到期前因冠病疫情陷入困境,她當時曾嘗試和任新武就償還貸款一事協商,但兩人沒辦法達成共識。 她說任新武當時執意要她清空公司的款項償還,但公司當時仍有一些債務必須先還清,作為公司的管理人,她無法按照任新武的意思去掏空公司。
另外,任新武也堅持要把貸款條款轉為個人擔保,這是她無法接受的。
李冠芳還說她為了減少公司的開支,甚至不惜裁掉所有員工,包括她自己。「我當時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救公司,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蔡深江也說,他得知李冠芳和任新武就償還貸款一事無法達成共識後,嘗試幫忙和任新武協商,和他通話長達三個多小時。根據早前的庭審,任新武私下偷偷錄下有關談話,並「斷章取義」指蔡深江要抵押房子還債,但蔡深江駁斥那是他作為朋友,願意抵押房子借給他100萬元應急,而不是還債。
蔡深江表示,他和李冠芳一樣認可公司應該還錢,但這是公司的責任而不應是他們的個人責任。
蔡深江:起訴人堅持要我持股
蔡深江答辯時,親自揭露是他牽線介紹起訴人和李冠芳認識,三人也建立友情,見面幾次後談及合夥做生意一事,他最初沒想要參與,而是起訴人堅持要他持股,他才答應成為股東之一,不過他承認簽署合作協議時並未在意有關股權轉讓有關條款的細節。他指自己簽署任何合約如信用卡或者房貸時通常不會很仔細閱讀每項條款細節。
他說:「我必須承認,我在簽銀行信用卡、房屋合約的時候,都沒有把每一條款讀完。」
根據庭上曝光的條款細節,三個合伙人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份時,應當通知其他人。但又有另一條款指公司成立首三年里不得轉讓股份。
蔡深江說,他在2018年決定加入新傳媒時,就提議股權轉讓給李冠芳,後者找來他們的一個共同朋友廖明輝來做見證人。
「沒有參與管理公司」
李冠芳在答辯時也說,蔡深江在2018年初表示他將加入新傳媒,在他正式展開新工作前,她就找朋友見證他們簽署了股權轉讓書,在那之後,蔡深江就沒有再參與管理公司,而是她和黃明婧攜手管理的。
廖明輝今天(10日)出庭供證,親口證實蔡深江和李冠芳在幾年前的一天傍晚到他位於後港的住家樓下找他,讓他見證他們簽署了一份股權轉讓書。他曾在鶴鳴的子公司擔任活動項目經理,公司關閉後,他目前是個自由工作者。
訴方律師問蔡深江,他既然已轉出股權,卻沒有通知任新武也沒有退出股東之間的群聊,顯示他仍參與管理公司。
蔡深江反駁說,他的角色只是出點子和提建議,沒有參與管理公司,而沒有退出群聊是「大家還是朋友,承蒙朋友關照,沒有把我踢出群組,我就扮演打打氣、加加油的角色。」
他也說,發到群組裡的公司文件如財務報表等附件,他都沒有打開來看,不清楚公司的業務和財務,一直到大約2020年時,他得知公司財務陷入困境後,介紹了一個會計顧問陳輝明給李冠芳,讓他們探討如何讓公司起死回生。
陳輝明後來和同事合力做了一份報告,針對公司的財務和重組發展提出一些建議,但任新武后來已認定公司無望回春,清盤了公司,也分別向蔡深江和李冠芳發出法定追債信(statutory demand)和申請他們破產,展開系列法律訴訟,不過這些都被法庭駁回並敗訴。
任新武之後又在2023年7月再次入稟高庭起訴兩人,向他們追討最初他借給公司的99萬元款項,也就是目前仍在審理的這起訴訟案。
陳輝明前天(10日)也出庭答辯,解釋如何根據鶴鳴公司當時的狀況作出一份報告和提出重組建議。
案件將在本月21日續審,陳輝明的同事將出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