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警方展開全島執法行動,342人涉詐騙和充當錢騾被查, 涉案金額逾657萬元。
《新明日報》報道,警方星期五(7日)早上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與七大警署,於10月24日至11月6日間,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共有114名女子和228名男子協助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5到74歲。
涉案逾870起
上述人士涉及詐騙或充當錢騾,相關詐騙案超過870起,包括電子商務、假朋友、就業、假官員、投資、租房詐騙等,受害人蒙受超過657萬元的損失。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若欺騙罪名成立,最長可被判10年監禁和罰款。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50萬元,或者兩者兼施。無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2萬5000元,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嚴正看待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違法者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借出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淪為詐騙幫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