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婦稱兒子與越南籍女郎假結婚。(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74歲清潔工老婦稱兒子假結婚,「媳婦」不知所蹤,如今在兒子死後入稟當地法庭,要求法庭判兒子婚姻無效,讓她能以母親身份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處理兒子遺產。
《新明日報》報道,高庭判詞顯示,起訴人是74歲的紀長琴,她是名清潔工人。
她的兒子在2013年5月14日與越南籍答辯人丁氏秋賢結婚,四年多後於2017年6月18日過世,得年45歲。
起訴人的兒子沒立遺囑,名下有一間政府組屋,她目前是屋子的住戶。
起訴人無法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辦理兒子遺產,因此入稟新加坡法庭,要求宣判兒子與丁氏秋賢的婚姻無效,以及丁氏秋賢無權取得和管理兒子的遺產。
起訴人稱兒子是假結婚,女方婚後便失聯。
起訴人透露兒子在2013年9月的一個家庭聚會上,告訴家人說他為了錢與女方假結婚。
兒子當時跟哥哥、弟弟和妹妹說,有中介安排他與女方註冊,他因此能獲得3000元一次性酬勞,之後每月還有400元入袋。
豈料,女方婚後不久便失聯,也沒有繼續支付400元酬勞。
兒子之後在家人的勸告下到警局報警,說女方失蹤。
起訴人指女方沒有出席兒子葬禮,她和兒子住在一起時都沒見過女方;她在兒子死後到警局報了兩次案,表示兒子假結婚,還指女方沒有踏進屋子半步,也沒盡妻子的責任。
起訴人因此要求法庭將「遺產執行委託證」判給她,並讓她繼承兒子全部遺產。
法官表示,起訴人兒子與女方婚後分開住,沒有請親友出席婚宴,家人也不知道證婚人是誰,由此可推斷這是一場虛假的婚姻。
在法官看來,兩人結婚是為了協助女方在新加坡申請永久居民或公民權,而且當時起訴人的兒子無業,他可借假結婚來獲得金錢上的好處。
法官指出,起訴人的兒子離世已超過7年,他的「妻子」至今仍下落不明,若法庭不裁定這是一場虛假婚姻,該國政府提供的公共住屋與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好處,有可能會被人利用,這對死者的家屬也不公平。
因此,法官決定宣判這樁婚姻無效,女方無法繼承起訴人兒子的遺產。
不過,法官表示,起訴人應到家事司法法庭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以處理兒子遺產的事務。(人名譯音)
找越南律師發信 報紙登廣告尋「媳婦」
起訴人為了找「媳婦」,千辛萬苦找越南當地律師發法庭信件到對方的家,還在越南報章上刊登廣告。
根據判詞,起訴人得知丁氏秋賢已回到越南後,托越南當地律師幫忙找對方在越南的住址,然後在2022年10月5日,把傳訊令狀和索賠狀寄到對方的家。
不過,起訴人得知對方已不住在那裡後,去年9月12日在越南報章上刊登廣告,通知對方有關高庭的官司,但依舊沒獲得任何回應。
法官公開名字 望當事人看到
一般上,法庭在處理家事法院案件時,會在文件中遮蔽當事人的名字,但法官這次特地指示公開雙方名字。
他解釋,如此一來,假設丁氏秋賢看到這則判詞,並想對法庭裁決上訴,她便可以這麼做。
判詞沒有揭露起訴人兒子的名字,以及組屋房型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