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兩名女性將於周三(7月1日)被起訴,此前兩人涉嫌將超過170萬新元(約130萬美元)的挪用資金用於償還貸款和賭博。
警方在周二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其中一名現年65歲的女性在擔任銀行分行經理期間,從銀行金庫中挪用了現金。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指出,在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29日期間,該女性從銀行挪用了1,729,000新元,用於償還貸款及資助賭博活動。
SPF表示:「為了逃避檢測,她至少206次偽造了銀行的現金帳簿記錄。」
警方在2022年9月注意到此案,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名原分行經理將大部分挪用資金交給了一名36歲的女性。
警方並未說明兩名女性是如何認識的。
SPF稱,這名較年輕的女性將資金用於在當地賭場以及非法遠程賭博平台進行賭博。
警方表示,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間,她在當地賭場兌現了1,521,509新元,並向多個第三方銀行帳戶轉移了790,106新元用於遠程賭博。
SPF補充道:「原分行經理本人也在當地賭場兌現了共計42,405新元。」
這兩名女性將於周三因多項罪名被起訴,包括洗錢和非法遠程賭博。
原分行經理將根據《刑法》第408條,被指控兩項合併的員工刑事背信罪。
此外,她還將面臨兩項合併的偽造帳目罪、三項合併的轉移犯罪所得利益罪以及一項合併的使用犯罪所得利益罪。
較年輕的女性則將面臨三項合併的使用犯罪所得利益罪和一項合併的非法遠程賭博罪。
任何被判定違反《刑法》第408條的人,最高可面臨15年監禁並處以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