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宣布,政府將在明年下半年向國會提交一項職場公平法案,旨在為受到職場歧視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保護。
據悉,該法案將禁止任何與年齡、國籍、性別、婚姻、懷孕、看護責任、種族、宗教、語言、身體殘障及精神狀況相關的歧視行為。這意味著未來僱主不能再以年紀為由,做出不利於求職者的招聘決定。

這一立法背後,也反映了一些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近年來一個年齡現象困惑了很多用人單位和求職者——「35歲現象」!
35歲現象
在一些公司,員工一旦邁進35歲門檻,就不禁擔心自己的未來職場生涯,「35歲焦慮症」也隨之而來。
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年齡有一定的限制,通常以35歲或以下為標準,而對於超過35歲的求職者來說,他們往往面臨著找工作難、升職難、跳槽難等問題,被認為是處於職場的分水嶺或危機。
首先,我們要明白,「35歲現象」的形成有其客觀原因
在網際網路時代,技術和市場變化日新月異,企業需要不斷吸收新鮮血液,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技術。因此,在招聘時,他們更傾向於選擇年輕的人才,認為他們思維活躍、學習能力強、可塑性和創造能力高、身體和精力充沛。
相比之下,35歲以上的求職者可能會遭遇一些困境,一方面他們可能已經有了家庭和孩子,需要兼顧工作和生活,工作目標和動力也會有所不同;另一方面他們可能已經在某個領域或崗位工作了多年,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人脈,但也可能因此而陷入了舒適區,缺乏更新換代的意識和能力,難以適應新的環境和要求。

其次,我們認識到,「35歲現象」的存在有其主觀偏見
在一些用人單位的眼中,35歲以上的求職者可能被認為是「老油條」、「老古董」、「老頑固」等貶義詞,他們被認為是缺乏創新和變革的能力,難以與年輕人協作和溝通,甚至會對年輕人產生嫉妒和敵意。這些偏見往往沒有事實依據,而是基於一些刻板印象和成見。
事實上,35歲以上的求職者並不是職場的負擔,而是職場的財富。他們有著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他們有著成熟的思維和判斷,他們有著穩定的性格和情緒,他們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責任感。這些都是年輕人所不具備或不足的優勢。

最後,我們採取行動,「35歲現象」並不是不可逆轉的
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個人,都可以通過一些措施來改變這種現狀,讓年齡不再成為職場的絆腳石,而是成為成功的墊腳石。
個人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和適應力,積極地面對職場變化和挑戰;其二、個人應在進入職場伊始就做好自身發展規劃,30歲前確定職業錨、選好奮鬥路,在35歲到來前以出色的工作和優異的業績來證明自己;
其三、不斷地學習新知識、新技能、新理念,跟上時代的步伐,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其四、可以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和價值觀,不要盲目地追求高薪高職,而要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向和平衡點。

「35歲現象」是一個需要我們共同關注和解決的問題。我們既不能對它視而不見,也不能對它恐懼絕望。35歲,正是敢做敢當的年齡。35歲的職場人,理應是新時代的弄潮兒。因此,每一個職場人都應告別抱怨、氣餒和失敗,以奮鬥者的姿態去迎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