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年齡分別為33歲、35歲和56歲的男子,將於2026年3月12日被正式起訴,罪名為通過共謀實施偽造文書以實施欺詐。
2025年3月18日,新加坡奧林匹克委員會(SNOC)向警方報案,指控新加坡水下聯合會(SUF)涉嫌提交偽造的蹼泳賽事成績,導致六名SUF運動員被選中參加2023年在柬埔寨舉行的東南亞運動會(SEA Games)蹼泳項目。
調查發現,2023年1月,這三名SUF教練合謀偽造了多名運動員在海外蹼泳賽事中的比賽成績,並偽造了一份包含這些虛假數據的文件,作為申訴材料提交給SNOC。正是這份偽造的成績單,讓原本無緣參賽的六名運動員成功入選。
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468條結合第109條,「通過共謀實施欺詐性偽造」 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並處以罰金。
新加坡警方對各類欺詐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將依法嚴懲所有涉案人員,絕不姑息。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11日 中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