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通過《建築物管制法修正案》, 推出強制性能源耗改善制度,能源耗表現較差的業主需要聘請專業人員,審核建築的能源消耗系統, 改善能源消耗量。 這項制度預計明年第三季實施。
在本地,建築物的碳排放量占全國碳排放總量約兩成,也占了本地超過三分之一的電力消耗量。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在國會提出《建築物管制法修正案》二讀時說,我國已經在減少碳排放方面取得顯著進展,但仍有改善的空間。
「尤其仍有一些建築目前的能源消耗較高,但卻無須提高能源效率。因為這些建築沒有進行重大改造工程或在能源使用上出現更動。這些建築物的設計可能沒有將可持續元素考慮在內。」
在這項修正案下,建築管制人員將向能源消耗高的建築業主發出通知。業主在接獲通知後必須在90天內聘請專業人士對建築物的主要能源消耗系統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結果制定相關能源效率改善計劃,提出減少10%能耗的建議方案。建築物業主可根據審核後的報告,自行決定採取最適合的方案,並在接獲能源審核報告後有三年的時間來實施相關改善能源消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