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驚現惡劣性侵勒索案!
27 歲送餐員馬克以 「有錢供養」 為名,誘騙 16 歲少女成為 「甜心寶貝」,在對方反悔後以法律訴訟相威脅,強迫其支付錢財並提供性服務。
6 月 2 日,國家法院以勒索、欺騙等 7 項罪名,判處馬克入獄 2 年 11 個月 10 周、鞭刑 3 下並罰款 330 元,案件細節揭露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嚴峻漏洞。

社交平台獵艷:用 「金主」 人設誘騙未成年少女
2021 年 7 月,馬克通過社交媒體結識 16 歲少女(案發時未成年),謊稱自己 「財富自由」,並分享 「付費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的經歷,隨後以 「甜心爹地」 為名提出交易:支付 900 新元換取口交、手淫及裸照。
少女因想賺取零花錢答應,發送 4 張裸照及脫校服視頻,馬克僅轉帳 100 新元。次日少女反悔並拉黑對方,豈料噩夢才開始。
連環威脅:從 「還錢」 到 「肉償」 的恐怖循環
法律恐嚇 :馬克新建帳號威脅 「不還 100 元就上法庭」,少女被迫借錢還款;
性剝削升級 :馬克以 「需與律師面談」 為由約見少女,要求恢復性關係作為 「撤案條件」,少女被迫口交;
虛假律師費勒索 :馬克謊稱已產生 2700 新元律師費,要求少女承擔一半,並提議 「肉償抵帳」。在持續威脅下,少女先後轉帳 600 新元,最終在友人提醒下於 2022 年 4 月報案。
手機藏罪證:更多受害者與洗錢黑幕曝光
警方搜查發現,馬克手機存儲了與 2 名未成年女性(16 歲、21 歲)的性行為視頻,並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他人轉移 30 萬新元贓款,獲利 330 新元。
控方指出,被告利用未成年人法律知識薄弱及恐懼心理,系統性實施性剝削與經濟勒索,「每一筆轉帳都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法官嚴懲:鞭刑 + 監禁彰顯對未成年保護決心
法官在判決中強調:
利用網絡犯罪加重刑罰 :通過社交媒體鎖定未成年人,犯罪手段隱蔽性強;
心理操控性質惡劣 :虛構法律風險迫使受害者就範,加劇心理創傷;
累犯可能性高 :同時涉及洗錢及多人性犯罪,需通過鞭刑與長期監禁威懾。
本案援引《兒童與青少年法》及《刑法典》,馬克所獲刑罰遠超同類案件平均刑期(2 年以下),其中 3 下鞭刑為性犯罪案件常見懲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