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4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將於2026年3月6日在法庭受審,涉嫌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自2025年5月以來,已有超過50名馬來西亞公民因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與貴重物品而被逮捕,其中今年已新增9人。
2026年3月4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報案。該受害者接獲自稱來自Harvey Norman的電話,稱其購買了一台價值超過1萬新元的電器。當受害者否認該筆消費時,對方建議他檢查銀行帳戶是否存在未經授權的交易,並提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聯絡號碼以進一步核實。
隨後,另一名自稱是MAS官員的人聯繫受害者,聲稱其捲入一樁刑事案件,並指示他將珠寶交予一名「臥底特工」用於調查。當日,受害者在Telok Blangah Rise附近將價值超過28,000新元的珠寶交給了這名馬來西亞籍男子。
通過淡濱尼警區與商業事務局的深入調查,該名嫌犯在比申地區被迅速鎖定並逮捕。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受未知人士指派——據信屬於一個跨國詐騙集團——負責從受害者處收取現金與貴重物品,並轉交給其他幕後主使。嫌犯在執行收繳任務時,還會更換不同服裝以偽裝身份。
他將依據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第51條,被控「協助他人保留非法所得」罪名,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不超過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持續觀察到馬來西亞公民頻繁赴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收繳資金與貴重物品的趨勢。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主謀、團伙成員及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下、最多24下的鞭刑;而作為「詐騙中繼者」的資金洗白者,也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下的多項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涉騙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所有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中繼者」相關罪行的個人——無論正處於調查、被警告、繳納罰款、起訴或定罪階段——均可能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訂閱的限制,以阻斷其進一步協助詐騙活動。
警方再次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交付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資金或貴重物品留在某處等待他人取走;
切勿向不熟悉的人共享設備螢幕或透露登錄憑證。
新加坡政府官員,包括MAS人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索要您的銀行登錄信息;
指令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通話轉接至警方。
若您掌握相關犯罪線索,或對可疑行為存疑,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登錄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信息。所有資料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力協助,請撥打「999」。更多防騙資訊,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致電24小時ScamShield熱線1799。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5日 晚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