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名年齡介於16歲至79歲的102名男子和41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 (早報網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獅城143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他們涉及超過400起詐騙案,涉案總額逾382萬元。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從12月9日至30日在新加坡全島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年齡介於16歲至79歲的102名男子和41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
他們相信涉及超過400起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電子商務、冒充朋友、求職、冒充政府官員、投資及租房,涉案金額超過382萬元。
這些人目前在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調查。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長10年監禁,或最多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多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從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相關罪犯將面對鞭刑在內更重的刑罰。詐騙團伙成員可面對至少6下、最多24下鞭刑。充當錢騾,給不法分子提供SIM卡和Singpass資料進行詐騙,落網定罪後則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警方強調,嚴正看待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違法者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向他人提供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以免捲入騙案,淪為騙子同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