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偷錄音導致被解僱,法院判定:僱傭關係中的信任已崩塌
新加坡一家公關公司的董事因為在會議中偷偷錄音被解僱,隨後她向僱傭索賠法庭(ECT)提起不當解僱訴訟,但該請求被駁回。
在法庭文件中,該原告被標識為 JJT。當時她正與公司總裁和首席人力資源官開會,總裁發現 JJT 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手機錄音。
在 10 月 23 日的一份書面判決中,法庭認為,在這種情況下,JJT 的秘密錄音行為「足以破壞」僱傭關係中的信任和信心。
那麼,在新加坡偷偷錄製對話是否違法?即便不違法,這樣做會導致被開除或陷入其他法律麻煩嗎?
CNA 採訪了律師和僱傭專家,探討關於秘密錄音的規則與風險。
在新加坡偷偷錄製對話合法嗎?
律師 Chooi Jing Yen 表示,在新加坡,未經同意錄音本身並不違法。
「我們沒有相關的數據隱私立法規定不能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錄音,」Chooi Jing Yen 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表示。
「我們擁有的是普通法保護,例如常見的侵權行為或騷擾。雖然我們有《騷擾法》,但並沒有直接規定不能錄製對話。」
但缺乏一般性禁令並不意味著人們擁有不受限制的錄音權利。
Withers KhattarWong 新加坡僱傭團隊負責人 Ms Amarjit Kaur 表示,雖然錄音本身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員工並不一定有權這樣做。
Kaur 女士指出:「錄音行為可能違反僱傭合同、明確的職場政策、保密義務、數據保護要求,以及僱傭關係中隱含的信任和信心義務。」
除了法律考量,人力資源專家認為,職場中應普遍不鼓勵秘密錄音。
新加坡人力資源協會(SHRI)執行長 Alvin Aloysius Goh 表示,信任和信心是僱傭關係的核心。
他認為:「如果員工或經理開始假設對話可能會被秘密錄製,人們會變得更加謹慎,這會破壞職場中坦誠且建設性的溝通。」
偷偷錄音會導致被開除嗎?
法庭注意到,目前還沒有新加坡的判例直接探討秘密錄製公司會議是否構成足以導致立即解僱的嚴重違紀行為。
Kaur 女士表示,秘密錄音是否構成違紀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
「秘密錄音可能會導致紀律處分,在足夠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會被無需通知地解僱,」她說道。
Kaur 女士指出,最近的法庭決定表明,即使公司沒有明確禁止錄音的政策,也不意味著錄音行為是允許的。但與此同時,並非每一次秘密錄音都會導致解僱。
她補充說,雖然該裁決為僱主嚴肅處理秘密錄音提供了支持,但在決定處罰之前,僱主應調查具體情況並進行公正的詢問。
Harjeet Kaur Chambers LLC 的 Ms Harjeet Kaur 表示,被錄製對話的性質也至關重要。
「歸根結底,職場討論的內容越私密、越機密或越敏感,秘密錄音被視為違紀的可能性就越大,即使錄音行為本身並不違法,」她表示。
如果是為了自我保護而錄音怎麼辦?
對於面臨職場騷擾的員工,公平與進步僱傭實踐三方聯盟(TAFEP)建議保留違規證據,其中可以包括錄音。
SHRI 的 Goh 先生表示,當員工認為需要保留霸凌、騷擾、歧視或其他嚴重違規行為的證據時,僱主應該「透過錄音這一事實,去理解錄音的原因」。
他補充道:「如果員工聲稱錄音是為了保護自己,僱主應同時審查錄音行為的適當性以及底層指控的實質內容。」
然而,Amarjit Kaur 女士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僱主仍可能考慮員工是否違反了職場政策或保密義務。
Chooi 律師表示,如果員工在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下錄製違規行為,這可能會導致雙方都提出索賠。
不過,Harjeet Kaur 女士認為,如果存在正當理由,秘密錄音可能是合理的。例如,員工在閉門會議中遭受霸凌,且除此之外很難證明這一點。
秘密錄音可以用作法庭證據嗎?
Amarjit Kaur 女士表示,秘密錄音並不因為是在對方不知情或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製作而必然被判定為不可接納。
Chooi 律師表示,即使錄音違反了員工合同,這本身並不會導致錄音不能作為證據。
「根據《證據法》,核心出發點是該證據是否與爭議事實相關,」Amarjit Kaur 女士說。
但證據的可接納性與證據的權重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她補充說,法院或法庭會考慮錄音是否「真實、完整、可靠且在適當的語境下呈現」。
即便錄音被接納為證據,獲取錄音的方式仍可能產生獨立後果。
「員工可能會依靠錄音作為證據,但同時可能面臨關於錄音獲取、保存或披露方式的索賠或紀律處分,」她表示。
新加坡的法院和法庭此前曾將秘密錄音視為可接納證據,並賦予其相當大的權重。
在最近一起懷孕員工被不當解僱的案件中,她與老闆的通話錄音被法庭描述為「關鍵證據」。
Amarjit Kaur 女士建議,考慮秘密錄音的員工應權衡錄音的證據價值與面臨的紀律風險。
如果想錄製職場對話,應該怎麼做?
Chooi 律師表示,最安全的方法是在錄音前獲得其他參與者的同意,這樣可以避免關於錄音不可用或違反合同的爭論。
Amarjit Kaur 女士提醒,如果對方拒絕同意,員工不應假設自己有權秘密錄音。
相反,Harjeet Kaur 女士建議員工檢查僱傭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是否有任何保密或錄音條款。
「如果無法錄音,請記錄當時的筆記,並考慮發送一封后續電子郵件列出討論的內容,並保留所有電子郵件和消息的副本,」她建議。
她還建議那些已經錄音但對其後果不確定的人尋求法律諮詢。
Amarjit Kaur 女士表示,如果員工認為秘密錄音對於保護個人安全或保存嚴重違規證據確實必要,應首先考慮尋求法律建議。
「任何錄音應僅限於合理必要的範圍,安全保存,不經編輯,且不得在必要範圍之外廣泛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