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被判及罰款,他不滿裁決與判刑而上訴。(取自早報網)
醉洋漢在德士停在交通燈前時,突然把車門打開,嚇得德士司機對他數次大喊「關門」;醉洋漢則被指動手打人,昨日被新加坡法庭判罰坐牢8周及罰款1000元(新幣,下同)。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一家金融公司的執行董事保羅(Paul John Murphy,61歲),被控一項疏忽危害他人和一項蓄意傷人罪。
他不認罪,案件經過審訊,被判罪名成立。
這起事件於2018年3月2日晚上發生,被告和生意夥伴喝酒後,於10時零3分電召德士回家。當德士來到新加坡中央快速公路往歐南路的出口時,交通燈轉紅,便停了下來。
此時,被告突然打開車門,一輛轎車差點撞上車門,受害人見狀大喊三四次「關門!」,被告才把車門關上。
據德士司機的說法,被告把門關上不久後便打他左臂兩次。當司機轉入歐南路時,見被告再次攻擊他,他便舉起左手擋,導致他左肩脫臼。
德士司機當晚到新加坡一家醫院診治,拿了18天的病假。
暴打德士司機致肩膀脫臼 洋公司董事罪名成立
被告卻稱德士停下時,他以為到家了,所以開門準備下車及付款。他關上門後曾向德士司機道歉,但對方卻向他爆粗口,還攻擊他。
他稱受到威脅,才出手抓著對方的手臂制止他。
辯方為他求情時說,被告並非暴力的人,只是一時衝動,懇求法官考慮4周的監刑。控方則促請法官判他坐牢8到11周。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8周,以及罰款1000元。被告不滿裁決與判刑提出上訴,目前以2萬元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