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迷你超市老闆被潑促燃液,遭縱火燒成火人,刑事偵查局人員前午再返回案發現場調查。
《新明日報》前天報道,事故發生在28日晚上10時許,地點是馬西嶺彎第210座組屋樓下的迷你超市外。37歲迷你超市老闆陳慶喜被人燒得全身皮開肉綻,送院搶救。涉案的65歲美容院老闆鄭慶福因涉企圖謀殺被控。

刑事偵查局人員昨天回到現場調查。(嚴思瑩攝)
目擊者維齊(30歲,海鮮餐館店員)受訪時表示,他聽到慘叫聲後,衝出去查看,發現超市老闆變火人,立刻施以援手。
附近理髮店職員則告訴記者,事發當晚,警方已經調閱理髮院的電眼畫面以協助調查。
記者前天走訪現場時,發現數名刑事偵查局人員返回現場調查,並進入迷你超市內,相信是進一步搜集資料與取證。調查期間,刑事偵查局人員也與傷者的哥哥交談。

維齊拿滅火器,嘗試幫傷者滅火。(檔案照)
記者上前詢問受害者哥哥時,對方表示不願受訪。
被告目前還押中央警署一周協助調查。案展2023年1月6日過堂。(人名譯音)
小題:燒傷分3等級
燒傷主分三個等級,一級燒傷,皮膚一般只會通紅,像曬傷一樣。二級燒傷則分成表皮及更深層的燒傷,但沒有傷及脂肪層以下。三級燒傷最嚴重,可能傷到血管和肌肉。
根據之前報道,若燒傷程度達80%燒傷,存活率較低,而且得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一個月的時間,康復期也長達2到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