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發出實施指令後,臉書上涉及冒充該國指定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數量有所減少。(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警察部隊本月27日依據當地網絡犯罪危害法令,對臉書母公司Meta發出第二個實施指令,須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分階段落實多項措施,打擊在臉書上冒充他人的詐騙廣告、帳號,以及個人和商家頁面。
《聯合早報》報道,內政部昨日發文告說,當地警方去年9月首次向Meta發出實施指令後,臉書上涉及冒充該國指定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數量有所減少。
不過,警方觀察到,騙子隨後轉而冒充未涵蓋在首個指令範圍內的其他人士。
根據去年9月的首個實施指令,Meta當時須在期限前,在新加坡落實兩項措施,一是強化人臉識別機制,二是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舉報。
在這次的新指令下,Meta同樣須強化人臉識別機制,並優先處理新加坡用戶的舉報,但打擊對象將擴大至冒充其他個人的詐騙活動。
根據新指令,Meta須分階段落實相關措施:
1)在1月31日或之前,把措施適用範圍延伸至未納入首個指令的政府官員;
2)在2月28日或之前,進一步涵蓋新加坡警方評估為較高風險,且曾就被冒充一事報案的當地人士。
Meta也須在6月30日或之前,為在當地較受關注的臉書用戶,實施人臉識別機制,以減少冒充這些用戶的詐騙廣告、帳號,以及個人和商家頁面。
文告並未進一步說明這類用戶的界定或涵蓋範圍。
如果Meta無合理理由不遵從指令,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若違規行為持續,還可被處以每天最高10萬元的追加罰款。
《聯合早報》已向新加坡警察部隊和Meta了解更多詳情。
新加坡2023年通過網絡犯罪危害法令,並在2024年6月落實網絡通信服務守則和電子商務服務守則。
在法令框架下,當局可向指定網絡服務提供商發出實施指令,要求對方落實特定系統、流程或措施,以應對詐騙或其他惡意網絡活動帶來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