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曾在新加坡就讀中學的永久居民(PR)在新冠疫情高峰期離開新加坡,隨後逃避了國民服役(NS)義務。
現年23歲的中國籍青年尤嘉豪(You Jiahao)在未能續簽再入境許可後,被撤銷了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
周四(6月25日),他在承認兩項違反《徵兵法》的指控後,被法院判處罰款9,000新加坡元(約6,940美元)。另有兩項指控被法院納入考慮範圍。
法庭獲悉,尤嘉豪在2014年1月11歲時獲得了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並在歐南中學(Outram Secondary School)就讀至中四。
2016年3月,一份出境許可通知書被發送至尤嘉豪最後登記的地址,告知其從13歲起將受《徵兵法》相關條例約束。
2020年8月,尤嘉豪離開新加坡。
幾個月後的2021年4月,一份登記通知書被發送至其地址,指示他登錄國民服役門戶網站完成登記。然而,尤嘉豪並未登記。在發現他已離開新加坡後,警方對其發出了通緝令。
2022年7月,尤嘉豪通過電子郵件聯繫中央人力局(CMPB),尋求續簽再入境許可的幫助。
他承認自己有服役義務,但詢問是否可以將服役時間推遲到在中國完成學業之後。
CMPB告知他,由於未登記國民服役且在沒有出境許可的情況下留在新加坡境外,他已觸犯法律,並要求他返回新加坡。
2022年8月1日,移民與關卡局(ICA)因其未能續簽再入境許可,撤銷了尤嘉豪的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從那時起,由於他不再受《徵兵法》約束,因此不再有服役義務。
直到2025年3月27日,尤嘉豪才返回新加坡,並在樟宜機場被逮捕。
他在沒有有效出境許可的情況下,在新加坡境外停留了1年11個月零6天。
檢察官請求法院判處至少9,000新加坡元的罰款,並指出其違規時間僅略低於觸發監禁期限的兩年門檻。
檢察官表示,之所以違規時間沒有更長,是因為ICA做出了撤銷其PR身份的行政決定,導致他不再承擔服役責任。
尤嘉豪在庭審中沒有請律師。在減輕處罰的陳述中,他通過翻譯表示自己知道錯了。
「我知道我的行為對新加坡的國民服役政策產生了負面影響,」他說。
「我並非有意逃避服役義務。當時正值疫情期間,我不得不回中國,無法返回新加坡。」
他還表示,自己對國民服役的相關法律並不熟悉。
「我原以為在大學畢業後才需要服役。無論如何,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返回新加坡處理此事,」他說道。
他已全額繳納罰款。根據法律,他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罰款最高10,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