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周二(7月7日)的議會部長聲明中,議會領袖拉賈·因德拉妮(Indranee Rajah)表示,將不對林詩義(Sylvia Lim)和法薩爾·馬納普(Faisal Manap)採取進一步行動。
這兩名工人黨(WP)成員曾在2021年宣誓時撒謊。然而,該案件已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處罰時限。
給予疑點利益
因德拉妮女士表示,議會特權委員會(COP)發現林女士和法薩爾先生在其中扮演的是「次要」角色,並且「在有限的程度上對委員會有所幫助」。
因此,議會推遲了對他們案件的審議,直到圍繞汗女士(Ms Khan)案件的法院程序結束。

「在等待該程序期間,林女士和法薩爾先生得到了疑點利益(benefit of the doubt),」因德拉妮女士說道。
法院程序在工人黨黨魁畢丹星(Pritam Singh)被裁定有罪後仍在繼續,直到法院在2025年12月4日駁回了他的上訴。

因德拉妮女士指出,高等法院的判決「實際上確認」了特權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PPIPA 因時間限制無法懲處違規行為
「原則上,如果有人向議會委員會提供不實證據,且是故意或蓄意為之,這將屬於不光彩的行為,是對議會的嚴重蔑視,將根據1962年的《議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案》(PPIPA)進行處理。」
然而,PPIPA第22條規定,議會只能懲處在上一屆會議或上一屆議會最後一次會議期間提交的違規行為。

新加坡第14屆議會於2020年8月24日成立,於2023年3月24日閉會。其第二屆會議於2023年4月10日重新開啟,一直持續到2025年4月15日。
林女士和法薩爾先生在特權委員會面前的證詞出現在第一屆會議期間,即2021年12月。
畢丹星在第二屆會議期間(2025年2月17日)被裁定撒謊。隨後,他的上訴在第14屆議會結束後(2025年12月4日)被駁回。
因此,PPIPA 僅允許對第14屆議會第二屆會議及之後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懲罰。
「由於涉事行為發生在第14屆議會的第一屆會議期間,」因德拉妮女士說,「目前的第15屆議會已無法根據 PPIPA 對該行為實施任何處罰。」
議會無需對林詩義和法薩爾·馬納普採取進一步行動
議會本可以通過一項動議,對林女士和法薩爾先生的行為表示不贊成。

然而,因德拉妮女士表示,這種不贊成已經在1月份通過一項動議(認定畢丹星不適合擔任反對黨領袖)中明確表達了。
「考慮到本案非常特殊的具體情況,我認為本議會無需針對委員會對林女士和法薩爾先生的調查結果採取進一步行動。」
隨後,林女士表示她不對因德拉妮女士的聲明提出異議。























